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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防控的重要批示,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十条措施》及实施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聚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反映的视力不良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整合社会力量,有效降低近视检出率,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长效机制
实施"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综合防控"策略,各部门依据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总结综合干预经验,完善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有效机制。
(二)营造浓厚氛围
建设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支持性环境,将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家长、学生充分调动起来,提高全社会对视力保护的重视程度。
(三)达到国家标准
力争实现中小学生近视检出率比上一年度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达标优秀率达30%以上。
三、职责分工
区政府承担辖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教育、卫生、体育、财政、宣传、人力社保、市场监管、区融媒体中心、妇联等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方位保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有效落实。
建立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制度,成立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近办"),统筹管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建立教师视力健康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加强对教职员工视力健康保护的健康教育。建立学生视力健康教育活动中心,组织开展学生视力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学生视力健康宣传活动中心,组织开展学校视力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建立学生视力健康干预中心,形成市(专业医院、市疾控中心)、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疾控中心及核心医院)、学校的三级网络结构为主体的防控体系,共同开展学生视力健康干预。
(一)区教委
贯彻落实区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强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与设备配备,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质量及继续教育等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支持政策,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逐年遴选建设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校或特色学校。教育督导部门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作为重要督导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对学校近视防控工作开展经常性督察,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幼儿)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降低近视率,提升学生(幼儿)体质健康水平。利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管理系统,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统计、汇总、分析及反馈工作。
(二)区卫生健康委
对区域内近视防控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配合对校医、保健教师防控近视工作提供业务培训。研究确定近视防控宣传内容和干预措施,加强基层眼科医师人才培养,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三)区体育局
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进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四)区财政局
区财政统筹安排教育各项资金,在财力紧张情况下,根据区教委申报项目的轻重缓急顺序合理保障中小学及幼儿园近视筛查、视力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建设近视防控改革试验校等经费投入。
(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及校医队伍的支持政策,落实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做好职称评审管理。配合做好区域内中小学校校医队伍建设。
(六)区市场监管局
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联合治理。
(七)区委宣传部
加强近视防控工作宣传引导。
(八)区融媒体中心
发挥融媒体宣传优势,积极配合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专家讲堂、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九)区妇联
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养成正确的生活方式和学习习惯。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儿童教育实践活动。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体系,完善工作机制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要在区政府领导下,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成立大兴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办公室,指导各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大兴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沟通协调,统一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对口调度重点专项工作,年终汇报,考核通报。
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和近期、长期目标任务并细化分解,保证按期完成。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八部委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规范办学行为,综合防控近视
1.严格控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
学生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原则上不带入校园,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教师使用电子屏幕开展教学时长累计不得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
2.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严禁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中小学其他年级要按照相关规定科学安排作业量。家长要引导孩子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督促孩子保护好视力。
3.切实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
增加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提升锻炼实效。严禁挤占体育课时和大课间,中小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每天达到1小时以上,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优先安排体育活动。在正常情况下,幼儿园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家长要引导孩子每天进行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陪同或督促孩子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
4.严格落实学生作息管理
严禁中小学教学拖堂现象,严格落实全体中小学生每天上下午各1次眼保健操的要求,重点加强小学低年级学生的作息管理,学校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作息制度,落实每日检查机制。
5.大力加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
学校要对学生、教师和家长分层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近视防控专题教育,必须将健康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入职和在职培训,切实将健康教育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6.严格落实视力日常监测
学校每学期对全体学生进行视力日常监测不得少于2次,必须建立健全健康体检数据库,学校必须建立视力不良学生健康档案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发现视力异常学生必须告知家长进行专业检查。
7.切实改善学校教学环境
严格落实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条件必须100%达标。每学期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宿舍、体育场馆等采光和照明条件进行一次检查和清洁,至少每月调整一次学生座位,至少每学期集中调整一次学生课桌椅高度。
8.切实加强学生视力健康日常干预
教师必须掌握"一尺、一拳、一寸"的正确读写姿势并教会学生熟练应用,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现象时,有责任询问其视力情况并及时提醒。
9.大力促进学生饮食健康
学校供餐应提供注意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家长要教育孩子养成不挑食、不偏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三)学生自我约束,养成良好健康习惯
强化"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习惯。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四)家庭尽责,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1.积极配合学校,共同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主动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2.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督促孩子认真完成体育家庭作业,养成终身锻炼良好习惯;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长,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在家庭中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避免卧床看书、在阳光下看书等不良用眼行为,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每天睡眠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课外培训,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3.引导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全谷类、奶豆类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掌握孩子眼晴发育和视力健康状况,注意关注孩子视力异常的迹象,及时带其到正规医疗机构眼科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的干预和近视矫治。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机制,形成区域合力
成立由主管区长牵头的大兴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近视防控工作政策制定与重要工作部署;负责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负责近视防控工作落实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目标,落实各方责任
大兴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各部门在履职尽责的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大兴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三)机构建设,推进工作开展
明确区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负责全区行政区域近视防控推动和指导工作,切实保障经费、工作人员、办公空间、信息系统等基本条件。加强本区现有幼儿园和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加强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政策支持、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保障,加强专业培训和培养,提升专业能力。加大近视防控基础和应用研究,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四)强化责任,确保职责有效落实
建立本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由大兴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与各相关委办局签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完成近视防控的指标要求。对于履职不到位的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从本年度起,每年对各相关委办局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体育局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宣传部
北京市大兴区融媒体中心
北京市大兴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