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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2022年春季村民建房(新建、翻建、改建、扩建)高峰期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市、区有关政策要求,全面加强2022年宅基地建房规范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履行审批职责,强化联审联办
履行村民宅基地建房审批权是法律赋予镇政府的职责。各镇要认真落实《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兴政农发〔2021〕54号),严格执行建房审批制,坚决不允许建房备案制。未执行建房审批制的,不得享受农房风貌改造提升、抗震节能改造、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等建房补贴。各镇要进一步健全联审联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到场”制度,规范填写审批文书。
二、严格规划管控,规范建房秩序
各镇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开展建房审批,符合规划的予以审批,不符合规划的严禁审批,坚决杜绝不按规划建房和新增乱占耕地建住宅的现象。各镇要加强规划村庄以外的现状村庄宅基地房屋建设管理,防止无序建设。同时,依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181号),严格落实新生违法建设“零容忍”,全面落实本辖区在施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发现制止、快速处置等工作。
三、出台镇级办法,提高审批效率
各镇要尽快制定出台本镇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实施办法,指导各村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或制定专门宅基地管理章程,推进宅基地及建房审批规范管理。直接执行区级实施细则的镇,可以不出台镇级实施办法。各镇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主动靠前服务,引导村民认真履行建房申请手续,防止“未批先建”、不按批准内容建设等情形发生。
四、摸清危房底数,消除安全隐患
各镇要认真统计危房,建立农村危房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或修缮。在汛期来临之前,各村要督促村民尽快完成危房改造或修缮。各镇要指导各村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村民尽快解决。房屋安全由村民负责,村民应主动报告安全隐患,按照镇村指导解决安全隐患。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