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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孵化器管理,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高质量发展,按照《北京市大兴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京兴科文〔2025〕3号)规定,现正式启动2025年大兴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征集认定工作,征集时间:2025年6月12日—6月20日。请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主体踊跃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一、报送材料(模板详见附件):
(一)北京市大兴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附件2);
(二)工商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北京市大兴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所在属地推荐表(附件4);
(四)开展专业平台、供应链、资源对接以及创业导师、早期项目投资等服务的说明材料,在孵企业发展情况的说明材料(不限形式,自行补充);
(五)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申请机构近两个会计年度的专业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以及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提示: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级、市级孵化器,仅需填报附件3进行备案即可。
二、装订要求:
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以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其中,纸质申报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胶装),一式两份签字、盖章,于2025年6月20日17:00前报送至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31号科技大厦205室;电子版申报材料请按清单顺序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同步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涛;联系方式:010-69265635)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6月11日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认定2025年大兴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