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5-000199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大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农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政农发〔2025〕28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5-11-07 14:42:29
  • 发布日期:2025-11-06 14:42:25
  •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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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大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农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由于《大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农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京兴政农发〔2022〕8号)所依据的《大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农业政策措施》(京兴政办发〔2021〕19号)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现决定废止《大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农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京兴政农发〔2022〕8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6日

关于废止《大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农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