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bgs/ZK-2026-000001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
  •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法委执组文〔2025〕4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5-12-26 10:14:43
  • 发布日期:2025-12-31 10:14:38
  •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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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镇街: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大兴区实际,制定《大兴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2025年10月23日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和12月24日区委深改委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大兴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docx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5年12月26日

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