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6-000022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财〔2026〕22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6-03-03 17:06:39
  • 发布日期:2026-03-10 17:06:30
  •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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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docx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2026年3月3日

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财[2026]2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