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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为培优育强高质量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提高智能装备使用率,优化农机保有结构,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北京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农服中心联合制定了《2026年大兴区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镇根据作业补贴任务分配表(附件2),组织辖区内作业主体完成各项作业任务,配合好各项核查核验工作。作业任务是依托作业主体自主申报后分配的计划任务,将根据作业主体作业完成情况进行适时适度调整。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服中心、镇农机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成立审核验收核查小组(附件3),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开展各项核查工作。
附件:1.2026年大兴区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doc
3.2026年大兴区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审核验收核查小组成员名单.doc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6年6月18日
关于印发《2026年大兴区智能农机装备作业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