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4-000004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西红门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序号:兴西政发〔2024〕6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4-04-30 16:55:56
  • 发布日期:2024-04-30 1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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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西红门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西红门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10次镇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现决定废止《西红门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兴西政发〔2022〕 1 号)。相关工作按照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大兴区农村合 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印发的《大兴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京 兴政农发〔2023〕18 号)文件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