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京兴政农发〔2026〕1号
  • 有效性:现行有效
  • 成文日期:2026-01-30 15:59:19
  • 发布日期:2026-02-05 15:59:17
  • 失效日期: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展开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按照《北京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大兴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京兴政农发〔2023〕18号)进行修订,形成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大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doc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6年1月30日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大兴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大兴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政农发〔2026〕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