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1-000064
  • 发文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 信息名称:(失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序号:  京兴政办发〔2021〕6号
  • 信息有效性:已失效
  • 主题分类:环保气象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4-13
  • 发布日期: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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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一图读懂:关于《大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已经2021331日第7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全面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新阶段污染防治工作的新形势、新特征,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坚持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治理相协同、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相协同、本地治污和区域共治相协同,全面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切实提升治理能力,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和科普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理念,推动建立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要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要依法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督察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加强任务统筹落实,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作为区级生态环境局保护督察重点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3.doc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