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2-000839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废止《关于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政发〔2022〕15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年9月8日
  •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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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废止《关于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废止《关于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