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5-000003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兴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政办发〔2025〕2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5-01-07 15:35:30
  • 发布日期:2025-01-07 15: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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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兴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兴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3〕4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7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大兴区农村基础设施运行与维护管理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