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bgs/ZK-2025-000162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 进一步提升大兴区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政办发〔2025〕9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5-09-09 14:16:48
  • 发布日期:2025-09-09 14:16:42
  •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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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 进一步提升大兴区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 进一步提升大兴区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已经第77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大兴区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落地见效,构建基层党组织引领的社区治理新格局,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25〕1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聚焦群众关切的物业问题与行业改革,以“七抓七促”为总纲,实施三年攻坚行动,着力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高效规范的物业管理新体系。通过完善区、街道(镇)、社区(村)联动机制,深化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模式全覆盖。聚焦“新三率”监测,强化高频问题专项整治,提升老旧小区物业市场化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推进政策体系完善与跨部门协同监管,发挥行业党委及协会职能,打造示范项目,实现行业管理效能与服务品质双提升,全面促进基层治理能力跃升、突出问题精准破解和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党建引领,构建多方协同治理

  1.构建物业管理协同攻坚机制。充分利用物业管理问题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实现区级统筹、部门协同、镇街主责的联合攻坚机制,深入解决群众关注的物业管理问题,建立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从发现到解决全程有人管、有人盯,全面增强基层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市场监督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国资委、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持续推进社区党组织与物业企业“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深入实施“社企融合”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市级工作要求重点培育市级党建示范点,形成具有首都辨识度的基层治理创新实践范例。(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深化党建引领与行业自律双向赋能。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行业党委运行机制,强化党组织对物业企业的全面引领,实现组织和工作双覆盖。通过打造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品牌,以点带面,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引导物业企业加入行业协会,持续开展示范项目创建和“美好家园”选树。推动物业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切实保障业主、企业及从业人员三方权益。(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破解高频诉求难题,夯实物业服务基础

  4.聚焦物业高频诉求,合力解决物业管理难题。依托12345热线投诉数据,总结全区物业服务诉求率高的热点问题,围绕高频诉求小区,利用接诉即办分析调度机制,指导属地全面提升物业管理类诉求治理,实现物业管理类诉求下降,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同时,针对市级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投诉总量排名前100的小区督促指导属地及时开展治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推动落实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围绕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三年工作目标,计划2025年至2027年推动6个老旧小区引入社会化物业服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国资委、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提升服务意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6.持续深化物业履约意识,进一步压实物业企业主体责任。围绕物业服务质效、合同履约及居民满意度,依托12345热线投诉数据,鼓励属地每年对辖区物业项目进行打分,并按年度发布物业服务“红黑榜”,激发物业企业提升服务积极性。鼓励属地对考评优秀的企业及项目给予激励,推动物业企业创优争先。同时,落实市级部门关于建设住宅项目物业企业综合评价管理体系要求,协同推进落实相关工作,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布,为业主自行选聘物业企业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消防救援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提高物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素养。落实市级部门部署,优化完善区级物业服务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探索部门、高校联合开展专业人才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培养认证高端物业管理人才。持续开展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优秀物业服务人员。(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规范小区自治管理,提升社区治理效能

  8.规范业委会、物管会履职,健全业委会运作模式。配合市级部门部署,健全区级业委会履职规范清单与履职评价机制。加强业委会(物管会)履职培训,强化属地对业委会(物管会)的履职监督和全过程监管。完善“三供一业”小区物业管理。围绕市场化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议事规则修订、合同履约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项目。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建立区级物业管理诉求属地和市属国企“双派单”机制。(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国资委、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9.健全物管会工作机制。落实市级部门制定发挥物管会作用的指导意见,优化成员组成,人员职责上墙,主动参与社区治理,赋能物管会发挥更大作用。加大街道(镇)、社区(村)对物管会的支持力度,开展物管会运行情况评价,助推物管会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0.践行“枫桥经验”,完善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业主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依托居民协商议事平台和“吹哨报到”工作机制,推动共商共议,确保简易问题社区自解、疑难事项联合攻坚,合力解决好居民物业诉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物业协会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促进物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深化环境秩序综合治理,严查违法违规乱象

  11.强化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公共收益透明化。指导物业企业以权责清单为依据,针对违规装修、违法堆物等乱象,建立“劝阻、制止、报告”工作台账,严格履行报告义务,畅通处置机制。推进公共收益阳光化运作,推动小区共用部分经营收益规范管理。实行小区公共收益收支公示,建立小区共有部分经营管理档案,实现小区公共收益单独列账。落实市级部门部署,开展小区公共收益试点,依法查处挪用、侵占公共收益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深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革。依据市级部门部署,加快完善区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革的若干措施及配套政策,从维修资金系统建设、维修资金补建续筹、专户管理银行发挥作用、工程监管等方面拟定措施,提高维修资金归集效能、使用效率和资金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

  13.深化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依托社区公告栏、业主群组等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强化分类政策解读与示范案例推广,提升居民分类意识与行为自觉性。督促物业企业履行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好垃圾分类“九要三不得”。(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部门协同,解决小区管理难题

  14.强化错时共享举措,缓解小区停车管理矛盾。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区协同三方联动,利用商务楼宇、公共停车场等周边场所的闲置时段,助力开展住宅小区周边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解决住宅小区车位配置不足的问题。(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5.聚焦电梯消防安全防线,强化隐患整治与安全保障。健全物业企业外包服务监督机制,筑牢电梯安全运行屏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督促电梯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严查违规行为。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杂物清理,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全面排查整治消防设施隐患。扎实推进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住宅电梯更新,试点探索引入电梯保险机制。开展家庭消防器材配备推广及应急演练培训,增强居民遇险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大兴管理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6.加强住宅小区供排水系统管理。加强居民饮用水安全监管,健全水质监测体系,有序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统筹开展雨污分流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切实提升小区供排水设施运行效能。加强二次供水、中水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完善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健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政策,大力推动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引导物业企业与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创新合作,在住宅小区内开展“统建统管”。(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8.推进绿化美化,共建花园式宜居小区。指导推进住宅小区公共空间花园式布局,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推动建筑物墙面、围栏、围墙垂直绿化,优化乔灌草立体结构。加大闲置资源利用力度,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营建花园式的宜居环境。开展小区绿化美化宣传活动,调动居民参与增绿、养绿、护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9.构建多元共治的温暖社区,助力新就业群体融入社区治理和服务。聚焦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群体实际需求,系统破解配送服务“进门难”、工作间隙“歇脚难”、设备补给“充电难”、户外作业“饮水难”等突出问题。鼓励引导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实现社区与新就业群体的“双向奔赴”和共赢。(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场监管局、北京市南区邮政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0.提升小区智能化水平,引导物业企业探索创新“物业+”服务延伸模式。鼓励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向社区生活服务领域延伸,着力构建涵盖便民餐饮、课后托管、房屋租售等民生需求的多元化服务体系。鼓励物业企业安装智能监控、智能梯阻导等设备。鼓励物业企业利用智能化物业服务系统整合交费、报修、投诉、公告等一站式服务。鼓励企业利用线上平台,整合小区 周边市场化生活服务资源,满足群众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1.优化推广物业服务平台。落实市级部门部署,整合物业管理系统和“北京业主”APP,并迁移至“京通”,做好推广宣传工作,方便业主参与决策,更好监督物业企业履约。推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通过手机端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强化统筹协调,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周密部署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落实有力;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优化工作方法,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发挥示范引领效应,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关于印发《深化物业管理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大兴区物业服务水平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