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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政府《美丽北京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美丽大兴建设,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美丽大兴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谋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各部门、各属地要准确把握“美丽大兴”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谋划、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将“美丽大兴”建设融入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二、压实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各属地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要聚焦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扎实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标本兼治、常态长效。要强化工作统筹,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向区生态环境局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
三、深化协同共治,凝聚工作合力
各部门、各属地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纵深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加快打造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要健全生态环境多元共治体系,充分凝聚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及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积极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大兴”建设的浓厚氛围,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本行动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24〕2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丽大兴建设202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