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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兴工业开发区: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劳动保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决定从现在到年底,在全区开展一次生产经营单位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大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与健康,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杜绝和防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使用领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或地方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按规定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及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四)从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入手,了解掌握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流入渠道,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使用领域。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行业
各类非煤矿山企业、化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冶金及制造加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防护用品
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具、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特种工作服、安全鞋(靴)、安全网等特种劳动保护用品。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兴工业开发区等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总工会文件的要求,各有关主管部门要成立劳动保护用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于9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和总工会。11月10日之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区总工会。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兴工业开发区等有关单位根据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10月25日前完成重点行业与辖区的自查工作。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北京市总工会将在区安监局、区总工会抽查基础上,将于10月25日至11月15日进行全面抽查,并对检查情况在全市通报。
(三)监督检查要注重实效。各镇、街道办事处等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要从推进落实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五要素”着眼,标本兼职,探索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普及劳动防护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大查处力度。在监督检查中对下列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1、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2、不按有关标准配发劳动保护用品;
3、配发不符合安全防护性能的劳动保护用品;
4、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混乱,并因此给从业人员带来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6、其他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
(六)各单位对于查出问题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联 系 人: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邹荣京
大兴区总工会 徐金风
联系电话:区安监局 69243539(传真)
区总工会 69253070
E-mail: dxanqzh@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