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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大兴区基本职业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大兴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和完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保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27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明确提出“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构建以人为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通过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全面推进职业卫生与社区卫生的有机结合,利用现有资源,扩大职业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使中小型企业、私人企业、作坊式和家庭式生产企业以及流动人口中的劳动者群体得到基本的职业卫生服务。
二、任务目标
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北京市确定我区为全国19个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之一,要利用3年时间(2006年10月至2009年3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区、镇两级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体系,加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职能建设和人员能力建设;二是建立职业卫生服务与初级卫生保健相结合的基本模式;三是探讨区、镇职业卫生工作运行保障机制,包括人员编制与经费渠道等方面,实现到2009年我区职业卫生服务水平基本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人人享有职业卫生”的目标,并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提供经验。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区、镇两级职业卫生服务机构。
1.区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落实职业卫生服务各项工作。在配备5名专业人员从事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需要逐步增加专业人员,并购置仪器设备。按照北京市卫生局认定的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检测资质,掌握全区生产经营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开展作业场所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常见职业病诊断(健康监护结果筛检),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基层卫生院(医院)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
2.各卫生院(医院)是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在全区14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建立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将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统一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范畴,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本地区厂矿企业数量,确定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掌握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实施基本职业卫生管理,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咨询与培训,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3.加强重点镇医疗机构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黄村、旧宫、榆垡、采育、青云店等镇工业企业数量和劳动者较多,积极支持镇所在的卫生院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以便合法、规范地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通过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全区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4.充分发挥村级公共卫生专管员作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掌握管辖区域内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生产企业基本情况。
(二)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我区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执行单位,结合全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实际,设置职业卫生监督科,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全区生产经营企业卫生档案,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宣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职业卫生知识,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目前,全区共有8个卫生监督站,将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统一纳入卫生监督站的工作范畴,各监督站要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所辖区域内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掌握有害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履行各项法定义务,落实各项职责;开展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强化人员培训。
针对目前基层卫生院没有专职职业卫生人员的实际,区卫生局负责有计划地安排区镇两级专(兼)职人员参加卫生部或北京市卫生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日常职业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全面实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1.开展全区工业企业的门类、分布和主要职业危害等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及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特性、产量、年消耗量、主要生产工艺过程、企业职工人数及人员组成(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季节工)、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种类、接触人数、职业病发病情况、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曾经开展过职业卫生工作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配置使用等情况。
2.制定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工业企业和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及流动劳动者的基本情况档案,在分析职业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和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管理范围,负责制定包括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监督检查)的项目、服务对象、服务量、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内容的年度工作计划。
3.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全区职业卫生服务工作情况,包括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仪器设备配置情况,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设置情况,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运行保障机制情况,职业危害现状分析等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大兴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全面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卫生局主要领导及政府办主管领导担任,区卫生局、安监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工会、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大兴经济开发区、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领导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局主管领导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大兴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管辖区域内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
区卫生局:负责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网络,明确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基层卫生院的职责;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区安监局:负责职业危害的申报;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检查、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安全培训等工作。
区财政局:大力支持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保障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所需的人员培训经费,开展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经费,作业场所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所需设备的经费等。
区劳动保障局: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工伤等社会保险情况和使用童工情况;依法受理工伤申请,解决劳动争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区总工会:负责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并签订集体合同;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及时发现和解决职业病有关问题。
五、实施步骤
抓好我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
成立大兴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召开大兴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启动大会;完成区、镇两级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网络建设;进行我区职业卫生服务基本情况调查;接受卫生部和市卫生局对我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的初期评估。
第二阶段:2007年2月至2007年9月
组织区、镇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参加卫生部和北京市卫生局举办的专业培训班;开展全区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 制定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实施计划;接受卫生部和市卫生局对我区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中期评估。
第三阶段:2007年10月至2009年3月
全面启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接受卫生部和市卫生局对我区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的后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