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2-00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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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失效)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区煤炭经营企业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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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有效性:已失效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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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区煤炭经营企业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的通知

各煤炭经营企业: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煤炭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煤炭经营企业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的通知》(京煤管字[2009]9号)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好对我区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工作,我委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5月30日为集中开展全面检查阶段。

  二、范围

  凡依法持有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大兴区煤炭经营企业。

  三、全面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申报,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

  第二阶段:审核检查,区发改委对煤炭经营企业进行审核检查,时间为4月8日至4月30日。

  第三阶段:审核发证总结,市级部门审核发证总结阶段,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1日。

  四、检查内容

  (一) 是否继续具备《北京市煤炭经营监管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市贯彻落实煤炭经营企业“十一五”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规划的实施意见》的各项规定,特别是采取租赁、联营方式取得的煤炭经营场所(煤炭储运场地)协议是否继续有效,环保部门是否继续准予储存煤炭;企业独立拥有或采取租赁、联营方式取得的计量、检测设施经具备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检验是否继续合格等。

  (二)有无伪造、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煤炭经营资格证的行为。

  (三)有无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工的煤炭产品、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的煤炭产品或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企业销售煤炭产品等非法行为。

  (四)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煤炭产品计量、质量有关标准和规定,有无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不法经营行为。

  (五)是否按时完成填报经营统计数据工作。

  (六)煤炭经营(买卖、运输)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是否符合《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是否受到过工商、税务、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的依法查处。

  五、全面检查申报材料

  各煤炭经营企业应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一)要认真、如实填写“北京市煤炭经营企业全面检查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盖章。

  (二)如果去年上报的材料已过有效期限的(如租赁、联营、聘用协议、计量检定证书、质检设施校准证书等),这些企业在自查期间需提交新的合格有效材料。

  (三)若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已发生变更或需要变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材料及相应的变更证明。

  (四)2008年通过工商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煤炭经营资格证》正副本原件。

  (六)各企业将上报材料在4月8前报区发改委汇总。

  六、认定标准和处理

  本次全面检查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一)合格。符合检查内容全部要求且申报材料齐全,认定为合格。由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在煤炭经营资格证上加盖合格专用章,准予继续持证经营。

  (二)基本合格。符合检查内容前五款要求的且申报材料齐全,认定为基本合格。责成其限期整改,达到完全合格后,准予继续持证经营。经整改仍达不到完全合格的,不再保留煤炭经营资格,依法吊销煤炭经营资格证。

  (三)不合格。存在检查内容前五款之一或以上达不到要求的,认定为不合格。依法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吊销其煤炭经营资格证,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经营范围内取消煤炭经营项目。

  (四)对在本次检查中,存在破产、被公安等其他部门依法查处的企业,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全面检查申报材料、拒绝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将依法吊销其煤炭经营资格证。

  (五)本次检查结果,除网上公示外,将书面反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对在全面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煤炭经营活动,将根据《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等规定依法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开展煤炭经营企业全面检查,是依法加强煤炭经营监管,规范煤炭经营秩序的重要措施,是促进煤炭经营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

  各煤炭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把本次检查作为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认真完成好全面检查工作。

  区煤炭行业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工作,我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区煤炭经营企业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的通知》在大兴区发展委员会网站 “公告通知”栏上刊登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煤炭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市煤炭经营企业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全面检查的通知》(京煤管字[2009]9号)

  2、北京市煤炭经营全面检查表

  联系人: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科 倪福长 

  联系电话:81296324  

  邮寄地址:大兴区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719房间)  

  电子邮箱:shk719@sohu.com

  二ОО九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