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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
2008~2009学年度,在北京市教委、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全力配合下,我区顺利实施了131名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工作。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2010年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通知》、《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加强对城镇教师支援我区农村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切实做好2009~2010年度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2010学年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任务安排
(一)2009~2010学年度选派支教教师仍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为主,支教形式包括离岗全职支教和在岗兼职支教两种。北京市计划选派的区内外离岗全职支教教师共105人,其中西城区、宣武区共安排60人,本区直属小学35人,直属中学10人;选派本区在岗兼职支教教师20人,同时要求双方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增加兼职教师数量,增强兼职支教的实效性。
(二)全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承担授课任务、参加或指导学科教学研究,支教工作时间为2009年7月-2010年7月。我区2007年新评选的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高级教师,原则上需要到农村全职支教一年。
(三)全职支教教师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是:
1、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较强的教学能力、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经验;
3、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
5、已具备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可优先考虑。
(四)兼职支教教师的主要任务是指导我区农村中学学科教学、参加校本培训和教科研活动、指导青年教师、讲授示范课等。重点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城镇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参加。
二、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为教师支教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本区各有关中小学要认真执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关心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保障支教教师待遇,为支教教师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一)各类支教教师在支教期间保持派出学校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关系不变。
(二)支教教师完成规定的支教任务并经考核或认定合格后发给《北京市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证书》和证章,考核或认定结果记入本人档案;优先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在支教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参加市、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
2008~2009学年度全职支教教师经考核合格后优先参加2009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
已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2007年度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以全职支教或兼职支教方式主动支援农村教育,并将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三)本区内派出全职支教教师的学校发生的缺编问题由学校内部协调解决;派出兼职支教教师的学校要适当调整工作量,以保障兼职教师的支教工作。
鼓励区内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通过协商安排农村学校的教师到城镇中小学任教,进行双向交流。
(四)城镇教师兼职支援农村教育要根据《办法》规定管理。已经建立城乡手拉手对口支援关系的学校,要将教师的支教活动纳入“兼职支教”管理。没有与农村学校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的城镇学校要积极开展支援农村教育活动,并将教师支教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五)市区两级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支教计划落实。市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全职支教教师的交通补助等;本区安排经费保障支教教师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业务开支。兼职支教教师的交通费用和业务开支由区教委和派出学校安排。
(六)要建立鼓励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考评、督查和激励机制。区教委定期检查派出学校和接收学校落实支教工作的情况,评选表彰在支教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单位,及时宣传和表扬在支教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本区教委人事科归口管理支教教师的考核工作。派遣和接收学校具体负责对支教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全职支教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由接收学校负责,并在派出学校和区教委备案;兼职支教教师的管理和考核由派出学校负责,接收学校须出具支教证明或鉴定,考核结果报区教委备案。
(七)各单位要关心爱护支教教师,支持支教教师工作,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支教工作。对于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完成支教工作的教师,派出区和派出学校要安排回校工作,并及时更换新的支教教师。
三、认真做好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
(一)各派出学校要根据市教委2009~2010年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的总体安排认真做好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派出学校与接收学校共同研究,按照分配指标,具体落实选派支教教师的学科,确定支教教师人选。
各学校要尽早动员和部署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在教师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条件要求,选派支教教师。
(二)2009~2010年度全职支教教师的选派工作要求在5月22日以前完成,新学期开学时全职支教教师全部到岗工作。各单位于5月15日向区教委人事科报送工作进展情况,6月29日之前接收学校要落实接收方案做好接收准备,并把有关情况报区教委。区教委将于8月下旬召开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欢迎欢送大会。
各有关中小学以及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中来。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办法》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请各学校及时报区教委人事科。
联系人:曲亭贵 联系电话:81296347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