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我区将分批启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纳入改革的试点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程序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区直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办法>的通知》(京兴财[2009]208号)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区第二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的单位是:大兴区第三中学、大兴区第四中学、大兴区第五中学。
二、2009年6月26日上午9:00在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1523室举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培训会,请相关单位带笔记本电脑准时参加。
三、在7月1日前,第二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的单位到财政领取非税收入收缴相关票据。领取票据后在非税收入票据系统完成票据入库和票据分发工作。
四、2009年7月1日第二批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范围的单位正式启动改革,启动改革后,相关单位联系财政局综合科完成旧版票据的核销工作。
五、为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各改革试点单位要配合做好改革初期非税收缴系统的调试、票据使用情况清理、非税收入项目及收费标准的确认等工作。具体操作业务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财政局国库科联系。
联系人:刘飞,联系电话:69262615。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