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2-000429
  • 发文单位:
  • 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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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司法公证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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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升劳动人事仲裁社会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大兴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合并成立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现将仲裁委员会成员名单、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主 任:石国钧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副主任:吴山良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侯月海 区总工会副主席

  钟 迪 区人力社保局副调研员

  张 强 区工商联副主席

  委 员:刘金源 区信访办副主任

  李建国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晨光 区住建委副主任

  胡绍虎 区商务委副主任

  闫立强 区经信委副主任

  赵长升 区国资委工会主席

  安有文 区教委副主任

  杨福祥 区卫生局副局长

  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社保局副调研员钟迪兼任。

  二、主要职责

  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聘任、解聘专职或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讨论重大、疑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监督仲裁活动等职责。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