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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2011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农经发〔2011〕6号)、市农委《关于建立本市农村负担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京政农函〔2011〕92号)和《北京市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建立大兴区农村负担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区减轻农民负担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二、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由区农委牵头,由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参加。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总召集人:汪宝国 区政协副主席、区委农工委书记、区农委主任
召 集 人:李 强 区经管站站长
钱 文 区农委党组副书记
组成人员:王启森 区纪委纠风室主任
张秀萍 区经信委副主任
扈岩江 区教委副主任
石铭远 区文化委纪委书记
马丽霞 区法制办副主任
戴天太 区审计局副局长
瞿春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松山 区经管站副站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管站,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主 任:李 强 (兼)
副 主 任:钱 文 (兼)
杨松山 (兼)
成 员:范晓超 区纪委纠风室检察员
赵敬林 区经信委经济运行与项目管理科科长
王启囤 区教委职成科科长
周建臣 区文化委办公室主任
苑 媛 区法制办综合执法监督科科长
于 洁 区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
史雪洁 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张 静 区经管站减负科科长
李艳梅 区农委调研室副主任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及区领导要求,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或部分组成人员召开。
(二)各组成部门相关人员要根据本部门职责,通过联席会议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措施或建议。
(三)各镇要参照区农村负担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形式,进一步建立健全本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本镇农民负担监管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提交镇农村负担监督管理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四)各镇要按照文件要求建立农村负担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上报联席会议组成部门人员名单。
(邮箱:nhk408@163.com)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