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2-000507
  • 发文单位:
  • 信息名称:关于成立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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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有效性:
  • 主题分类:食品药品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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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方案》有关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兴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策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项,指导全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问题。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邵 恒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主任:王荣彬 副区长

  成 员:刘忠兴 区食药局局长

  刘振宝 区住建委主任

  张丽英 区商务委主任

  荣俊艳 区教委主任

  李尚贤 区监察局局长

  郭金江 区财政局局长

  刘 华 区卫生局局长

  高建明 区工商分局局长

  刘冬青 区质监局局长

  吴山良 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王建军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局长

  史少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王卫东 区农委副主任、种植中心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药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依法对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由区食药局局长刘忠兴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区农委、商务委、教委、住建委、监察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食药局、卫生局、质监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城管执法监察局主管领导。

  14镇、5街道设立镇、街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行政一把手任委员会主任,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管领导任副主任,负责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如需调整成员单位,区委、区政府不再发文,由委员会自行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