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
大兴区拥有规模居全市首位的老梨树、老桑树资源,对提升全区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发挥惠民功能,研究历史、生态、农耕文化发展,建设大美大兴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区人大《关于我区古老梨树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区政府工作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切实做好老梨树、老桑树的保护和生态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更加充分的发挥其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和景观功能,经与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协商一致,现就加强大兴区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老梨树、老桑树资源有效保护为目标,积极推进老梨树、老桑树保护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老梨树、老桑树管理和养护责任,不断加大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对老梨树、老桑树的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好每一棵树,并充分发挥其生态、经济、社会、文化和景观价值,实现全面保护、依法管护、科学养护。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保护。老梨树、老桑树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稀缺资源,是祖先留下的宝贵财富,必须做到全面普查,摸清资源底数,将全区老梨树、老桑树资源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坚持统筹协作。建立以区园林绿化局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各镇政府主体负责,村委会具体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保护管理机制。
坚持原地保护。严禁违规砍伐或者移植老梨树、老桑树,保证老梨树、老桑树的原地保护。严格保护好老梨树、老桑树的原生地生长环境,设立保护标志,完善保护设施。
三、总体目标
将老梨树、老桑树资源纳入全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通过建立政策保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实施科学管护、合理开发利用、广泛宣传发动等综合措施,使老梨树、老桑树资源在得到有效保护的基础上,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实现资源保护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开展资源普查
区园林绿化局作为老梨树、老桑树资源调查主体,按程序聘请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做好老梨树、老桑树的调查摸底和鉴定工作,镇政府配合做好相关任务的落实工作,区财政局提供资金支持。
(二)完成老梨树、老桑树登记、公示、建档和挂牌保护
镇政府配合专业技术服务公司做好基础数据和纸质、图片档案资料的收集、归纳、整理工作;镇政府根据资源普查结果,及时做好老梨树、老桑树登记、公示工作;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根据调查公示结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镇为单位,协助镇政府建立老梨树、老桑树资源电子、文件档案并完成挂牌工作,此档案由镇政府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存档。
(三)全面落实管护责任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镇政府根据老梨树、老桑树权属情况,全面落实老梨树、老桑树管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做到无遗漏,不留死角。同时,由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管护责任书,村委会与管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管护责任,确保老梨树、老桑树健康生长。
(四)加强日常管护
根据老梨树、老桑树生长势、立地条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区园林绿化局制定日常管护技术方案,镇政府制定管护工作实施方案。镇政府和村委会监督、指导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落实相关管护措施,积极创造条件改善老梨树、老桑树生长环境,及时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保护措施,杜绝破坏性修剪和病虫害的发生。
(五)实施动态监测
镇政府每年8-9月份对本镇的老梨树、老桑树资源进行1次核查,并对老梨树、老桑树管护和生长情况进行评估,核查评估后及时做好本镇电子、文件等档案数据更新工作,同时,核查结果报送至区园林绿化局产业发展科;区园林绿化局对各镇核查结果进行抽查,镇区两级的核查结果将作为调整管护方案和落实补贴政策的依据。
(六)落实补贴政策
以镇政府为主体,依法、依规、及时、有效的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保护老梨树、老桑树的相关政策,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为老梨树、老桑树的保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补贴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五、补贴对象、内容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在全区生态建设规划范围内,经专业部门鉴定,树龄在50年及以上,生长良好(树冠完好、枝条健壮、中干粗度达到该品种全区正常生长应有平均直径标准、正常结果、无明显病虫害),有明确、稳定的管护主体(包括农户、村集体或企业等),并按程序申报确认的老梨树、老桑树资源。
(二)管护补贴内容及标准
老梨树、老桑树日常管护补贴标准为262.5元/棵/年(包括部分人工费用、生产资料费用)。
六、职责分工
区发改委:1.结合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支持保护实施方案的制定和项目落实;2.负责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所需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环境建设等工程项目支持,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
区农委:负责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协调涉农部门与农业企业积极参与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
区文委:负责老梨树、老桑树资源文化功能潜力挖掘,组织策划老梨树、老桑树相关的各项文化、宣传活动。
区经信委:负责老梨树、老桑树资源电子信息平台的前置技术审查,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化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老梨树、老桑树调查、建档(纸质、电子)、挂牌、动态监测、管护等资金的筹措,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区规土分局:配合做好老梨树、老桑树保护的规划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道路施工、管线铺设等原因征占用老梨树、老桑树地的数量。
区园林绿化局:作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1.负责制定老梨树、老桑树保护政策,编制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实施;2.按照相关程序,协助各镇做好老梨树、老桑树资源的调查、建档和挂牌工作;3.负责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管;4.负责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的技术支撑;5.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伐移手续,严格查处毁林案件;6.负责编制老梨树、老桑树捐资认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相关镇政府:作为实施主体,主要负责:1.做好本地区老梨树、老桑树资源的调查、建档、挂牌工作;2.做好本地区老梨树、老桑树资源管护责任制的落实工作(与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并不定期对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做好本地区老梨树、老桑树资源的动态监测及电子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工作;4.做好本地区老梨树、老桑树资源相关政策的落实及资金发放工作;5.负责组织老梨树、老桑树管护责任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6.对老梨树、老桑树的伐移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依法、合规、手续齐全,防止毁林案件的发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成立以主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园林绿化局产业发展科。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区老梨树、老桑树保护政策,部署各项保护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督促和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拓宽融资渠道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支持老梨树、老桑树普查、鉴定、建档、挂牌、日常管护、动态监测、保护设施建设以及科研、培训、宣传等资金需求。鼓励社会各界、社团组织和个人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形式参与老梨树、老桑树保护。
(三)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核查工作
老梨树、老桑树资源调查工作坚持全程透明、公开,根据资源普查结果,采用"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认 - 村委会公示 - 镇政府核查 - 区园林绿化局留档"的工作程序。老梨树、老桑树管护工作坚持责任明确,根据公示确认结果,采用"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管护责任书(区园林绿化局留档) - 村委会与管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的工作程序。
区财政局做好对相关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区园林绿化局做好对相关技术措施的规范和指导;镇政府作为老梨树、老桑树资源保护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建立定期自查制度,对工作落实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纠正。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日常管护水平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建立"科研院所-区-镇"三级技术培训、推广体系,及时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种;鼓励以镇或村为单位建立专业化技术管护队伍,定期对管护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管护水平。
(五)加大保护力度,严格审批制度
镇政府作为老梨树、老桑树保护工作的主责单位,要加大保护力度。区园林绿化局要加强监管力度,并依法严厉打击毁坏老梨树、老桑树等违法行为。
本意见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大兴区园林绿化局所有。
附件:大兴区老梨树桑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园林绿化局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大兴区老梨树桑树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一、领导小组
副组长:何立楼 区绿化办主任、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成 员:李志广 区发改委副主任
刘振明 区农委副主任
郝泽宏 区文委副主任
赵常山 区经信委副主任
周 放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振茹 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吴士成 区规土分局副局长
崔进良 庞各庄镇常务副镇长
刘 辉 榆垡镇副镇长
郑占峰 安定镇党委委员、宣传部长
崔建国 长子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姚广水 采育镇副镇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园林绿化局产业发展科,办公室主任由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李振茹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