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19-002663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落实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序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19年6月14日
  • 发布日期:2019-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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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落实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兴区落实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大兴区落实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2019年6月12日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

  大兴区落实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家、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改革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收入补偿机制,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7〕4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6〕1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范围

  大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由政府、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本次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自愿申请参与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并承诺执行各项改革政策。

  二、改革目标

  本次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坚持改革与改善、改革与监管、改革与保障同步推进。主要内容为"一降低、一提升、一取消、一采购、一改善"。其中,"一降低"为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一提升"为提升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一取消"为取消医用耗材加成;"一采购"为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一改善"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通过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为规范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腾出空间,从而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

  三、重点改革任务

  (一)规范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提高中医、病理、康复、精神、手术等5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医用设备检验项目价格,优化调整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二)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在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推动医疗机构由资源消耗型向质量效率型转变。

  (三)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

  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实行带量采购,完善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有效降低药品价格,促进药品合理使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继续落实心内血管支架等六类医用耗材京津冀联合采购,推动逐步扩大三地联合采购的范围和规模。

  (四)改善医疗服务

  推广预约诊疗,改进急诊急救服务,积极推进就诊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完善分级诊疗,配合推进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医联体服务点建设。推广"智慧家医",提升群众就医便利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严厉打击"号贩子"和"网络医托",维护就医秩序。推广多学科诊疗,提升护理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体验。

  (五)加强综合监管和绩效考评

  围绕医疗服务、药品耗材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加大监管力度。总结国家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加强对医疗机构在社会效益、服务质量、成本控制、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绩效考评,完善以绩效考评为基础的绩效工资制度,健全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行风建设,严厉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六)加大医疗保障和支付方式改革力度

  同步实施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最新政策,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强化对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发展复合式的医保支付方式。

  四、组织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改办),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区医改办负责人)担任。各工作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实施。改革实施期间建立医耗联动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改革工作推进各项事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集。各工作组工作职责和牵头部门如下:

  1.宣传组负责医耗联动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负责加强与媒体沟通对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解答回应公众关切;负责做好舆情监测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处置化解负面舆情,营造良好社会舆论环境。

  牵头部门:区委宣传部

  2.价格规范组负责落实市级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做好改革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指导和监督参改医疗机构更新价格目录并及时公示。

  牵头部门: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3.药品耗材采购组负责落实国家和北京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和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要求,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有序开展采购工作。

  牵头部门:区医疗保障局

  4.信息系统组负责组织指导参改医疗机构完成HIS系统和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加强系统间联调联试,并开展专项检查;负责组织做好信息系统压力测试、推演工作,收集改革监测和评估准确信息。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

  5.医保救助组负责研究落实改革期间各项医保、救助政策,完成参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实行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负责落实北京市关于对受医耗联动综合改革影响较大群众调整报销和救助政策的相关要求,调整社会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有效避免个人医疗负担上升过快等情况发生。

  牵头部门:区医疗保障局

  6.服务改善组负责指导并监督参改医疗机构出台本单位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具体方案,营造良好改革医疗服务环境。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

  7.财政政策组负责做好改革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公立医疗机构均衡发展。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8.监测评价组负责落实改革监测指标和信息采集各项要求,卫生、市场监管、医保、财政、人力社保、民政、统计等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领域监测与评价工作。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9.督导组负责组织对参改医疗机构实施改革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确保改革政策落地落实。

  牵头部门:区卫生健康委、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

  10.维稳组负责分析掌握改革风险点,做好**件预防化解工作,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牵头部门: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公安分局

  五、职责分工

  各相关单位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协调媒体,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宣传报道和政策解读等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将舆情信息及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指导各工作组妥善处置舆情事件。

  2.区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做好改革期间维稳工作。

  3.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改革日常协调推进工作。会同区医疗保障局确定参改医疗机构名单;组织落实参改医疗机构政策培训、信息系统改造、综合监管、改善医疗服务等工作任务。

  4.区医疗保障局负责落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调整和改革调整医保政策等工作;实行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大对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力度;做好参改医疗机构医保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5.区财政局负责做好本次改革工作经费保障。

  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价格管理,指导和监督参改医疗机构更新价格目录并完成公示;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有关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违法行为;加大药品、耗材等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力度,保障药品安全。

  7.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深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科学核定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额。

  8.区教委负责组织推进区内托幼园(所)、中小学校、职业高中等机构(含社会办)医务室落实改革相关工作。

  9.区经信局负责协助做好参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和网站政策宣传技术支持工作。

  10.区公安分局负责,会同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做好负面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增派警力,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医闹"和"黑救护车"等行为,维护参改医疗机构医疗秩序。

  11.区信访办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妥善处置信访举报事件,牵头处置重大信访事件。

  12.各镇、各街道要落实好属地宣传、维稳主体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宣传、政策解读、综合协调、风险排查和应急防控等工作;落实镇卫生院(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参改医疗机构改革经费保障。

  13.按照市政府改革统一部署,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参改医疗机构,由大兴区政府作为归口部门统筹管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明确一名分管处级领导和一名熟悉具体业务的科级干部负责落实改革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需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责任层层压实,任务有效落实。

  (二)周密部署,建立机制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要综合预判、深入分析改革实施过程中本组、本地区、本领域内存在风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协调联动,形成改革合力

  各部门要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各阶段任务重点,强化对区内参改医疗机构的指导监督,充分调动改革积极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依托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和突发情况,确保形成改革合力。

  (四)强化培训,做好宣传维稳

  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关键部门人员政策培训,确保充分领会改革重大意义和任务要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全面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争取群众最大支持。加强舆情监测,按照市级统一口径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宣传、公安等部门要做好负面舆情化解工作,政法、公安等部门要做好**件应急维稳工作,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