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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长子营镇2020年至2021年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冬明春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2006年11月14日建设部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历年来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经验教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各部门、各村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动员使用各类人力、物力资源,扎实做好无煤化取暖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防能力和自查意识;同时加强日常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实现2020至2021年度“宣传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不发生煤火取暖和临时取暖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各类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在镇党委领导下,成立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主管镇长王海龙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张勇任副组长。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办,许世军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平安建设办、安全专班等部门以及全体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办公室成员,建立联席会议、联动检查、督导查处、突出问题会商和应急处置等制度,组织协调全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
各科室结合本科室业务范围,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检查本领域落实煤气中毒预防工作情况;各包村干部督促各行政村落实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责任主体,做好宣传、检查、整改工作,确保本村不发生煤气中毒的极端事件。企业要对员工宿舍、值班室、厂库房等与本企业直接相关的场所、人员取暖安全负主体责任。
三、阶段划分和工作重点
2020至2021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从2020年11月10日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整体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11月10日前)
本阶段完成2项重点工作:一是成立镇预防煤气中毒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各层级的动员部署会;二是组建完成实名制督导检查队和基层便民服务队并开展全员的岗前培训。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3月15日)
结合“无煤化”改造情况,围绕四次“温暖”行动为牵动,分类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宣传检查工作。
1.2020年11月11日至17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一号”行动,重点完成4项工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媒体宣传和村庄宣传,广泛宣传预防煤气中毒常识与急救措施;三是组织开展对全镇取暖户的调查摸底,包括迁离、关停、查封的企业、厂库房、养殖小区、大棚等场所的取暖情况及无任何取暖设备的住户建立底数明细台账。四是分片包户开展入户宣传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煤、柴、炭火取暖。通过此次集中行动,与相关群体签订“预防煤气中毒安全承诺书”,住户张贴黄色安全提示贴,同时发放致广大取暖居民的一封信。
2.2021年1月11日至1月17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二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二次摸底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第二次逐户检查,逐户张贴“红色”安全贴,尤其注意对薄弱环节的督查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煤、柴、炭火取暖,并更新底数台账、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
3.2021年2月1日至2月7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三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三次摸底更新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第三次逐户检查,逐户张贴“橙色”安全贴,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煤、柴、炭火取暖,并更新底数台账。
4.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组织开展预防煤气中毒“温暖四号”行动。对取暖户开展第四次逐户检查,逐户张贴绿色安全贴,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煤、柴、炭火取暖,并更新底数台账、明细表、宣传检查情况表。
(三)总结考核阶段(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本阶段完成2020至2021年度取暖季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总结,为下年度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奠定基础。
四、工作标准和措施
按照“六个规定动作”的标准,逐户多轮排查是否存在煤火、柴火取暖现象,认真履行“四个责任”,严格落实“三个严禁”。
(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账。一是摸清镇域使用土炕、吊炕等取暖的户数、人数,建立预防煤气中毒基础台帐,并按要求及时更新;二是加强日常宣传检查,发现如果有储存燃煤和相关取暖炉具,仍继续使用煤火、柴火、炭火取暖或有改用燃煤、柴火、炭火取暖趋势的取暖户,要告知其禁止使用;三是结合往年事故情况和辖区特点,确定宣传检查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出租房屋、企业集体宿舍、工地工棚、农业园区以及已经迁离、关停、查封场所值班室等高发部位以及孤寡老人、流动人口等高发人群情况。
(二)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宣传检查整治工作。一是利用广播、宣传栏、拉家常等形式宣讲预防煤气中毒注意事项及相关政策规定;号召使用电暖气取暖,拒绝使用吊炕、火炕等取暖炉具。二是发动村两委班子成员、治保主任、流管员、治安志愿者等参与宣传检查,尤其是加强违规使用煤炉、铁桶、炭火盆等巡控,一旦发现,立即没收或当场销毁。三是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员以及实施迁离、关停、查封场所的值守人员的巡查,因地制宜地实施村两委班子、党员包户等制度机制。四是做好散煤清零工作。严格按照全镇统一安排,禁止销售散煤,积极查处销售散煤情况;发现使用散煤的用户,将一次性全部没收。
(三)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各职能部门根据业务属性,督导检查本领域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各村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工作标准,核查村民、流动人口等取暖设施情况及企业、门店等取暖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及时,措施有效,严查违规使用煤、柴、炭火盆等取暖现象,及时解决取暖户取暖问题,严防“死煤复燃”,从源头上减少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率,同时做好检查记录留痕备查。
(四)针对性宣传教育,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一是增强宣传的广泛性,采取宣传日、培训会等集中宣传的形式,利用微博、微信服务平台、横幅、标语、展板等多种手段,宣传预防煤气中毒常识、急救措施。二是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在流动人口集中、人口基数大的村庄,设立宣传栏,有针对性地向取暖户宣传。三是增强宣传的实用性,制作图册、海报等更为直观、视觉效果好、警示性强、且具有实用价值的宣传品。四是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关注取暖季天气变化情况,在大风、降雪等恶劣天气及时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居民注意取暖安全。
(五)规范检查程序,严盯隐患整改。一是突出重点,加大夜间及周末检查密度,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在下雪、骤冷、大风降温等极端天气发生前,增加对重点户、重点企业检查频次,严防煤改电用户改用煤火取暖,土炕吊炕取暖防止“串烟”,避免发生煤气中毒事故。二是要规范检查程序,每次检查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并由取暖户签字。三是要严盯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必须填写《预防煤气中毒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由取暖户、出租房主或单位签字。隐患通知书下发后,要及时复查。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出租房屋,将依法依规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取暖户,做好工作记录,留存证明材料,第一时间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四是入户宣传检查要留存影像或视频资料。
(六)做好应急处置,如实上报情况。遇突然降温、降雪、大风、低气压等恶劣天气,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广播等多种途径最大范围地对民众提示。如发生煤气中毒伤亡事故或疑似煤气中毒事故,各村、各单位要立即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值班领导、主管领导、派出所、平安建设办、应急办、卫生院、安全专班等相关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上报事故应急处置进度,按照程序开展抢救伤员、事故调查、善后维稳、查漏补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社会面影响。
(七)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一是组建培训督导检查队,督导检查各科室、各村落实预防工作情况,随机抽取若干村,检查方案、取暖户台账等基础工作以及推进情况,并将其纳入对各村、村干部、职能科室、包村干部的年终考核范围。二是对因取暖造成的煤气中毒死亡事故,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逐件倒查。认定企业法人及经营者、出租房主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致使员工或居住人煤气中毒的,公安部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认定存在行政管理责任的,平安建设办将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领导责任查究;针对已经享受“煤改电”政策的村庄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将严格追究属地责任,同时区环保、农委等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相关科室、包村干部、村干部要以对广大群众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增强安全责任意识,严防“死煤复燃”现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落实责任制,各相关科室、企事业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按照工作方案,做好系统内的组织部署、宣传检查和监督指导工作。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逐级明确责任,落实分片包户实名制,确保责任到人;并做好人员配备、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掌握信息,如实上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阶段部署和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底数台账、明细表等,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发生煤气中毒伤亡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上报办公室。出现漏报、瞒报、不及时上报等情况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责任。
附件: 1.长子营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3.工作标准
4.长子营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检查表
5.长子营镇预防煤气中毒工作隐患整改通知书
6.预防煤气中毒安全承诺书
北京市大兴区长子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