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1-000071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庞各庄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序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年6月15日
  • 发布日期: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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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庞各庄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图读懂:庞各庄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各科室(站所):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将《庞各庄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庞各庄镇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和稳定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兴区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兴农组发〔2021〕1号)要求,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全镇范围内推行“田长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理念,以实现保护管理责任全覆盖为目标,确保全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从严监管。进一步强化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决杜绝耕地“非农化”,严防“非粮化”。

  2.坚持权责一致。根据行政管辖、职责分工和土地权属,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逐级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责任到人”的监管工作体系。

  3.坚持奖惩并举。建立奖惩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将落实“田长制”、耕地和农田环境保护等情况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与耕地保护激励资金和绩效等挂钩。

  (三)工作目标

  保护建设利用好6.1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和0.5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到2021年底前,镇、村两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到2025年,全镇耕地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成熟,耕地数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土地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农田环境实现整洁优美。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田布局

  1.明晰农田范围。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加快推进耕地保护空间内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耕地调整,实现落地上图、四至清晰、布局合理、质量合格。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永久基本农田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开展土地适宜性评价,摸清质量、布局等基本情况。建立镇城乡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发展)及各村三级共享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机制。

  2.合理优化布局。根据《北京市区级田林空间优化引导实施专项规划编制指导意见》,持续优化调整全镇田林空间布局,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成园成方成带。

  (二)强化农田管护

  1.设立保护标识。加强土地标识牌管理,对永久基本农田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明示划定和建设信息,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2.强化村级农田管护。各村两委干部包地块,同时发动护林员、管水员、全科农技员等队伍,进一步强化镇、村两级农田管护职能,完善管护制度,落实好对辖区内耕地和农田环境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推行农田环境保障金。以各村为主体,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本村村域范围内,保证农田环境整洁有序,对10亩以下非本村种植者,村委会按照不低于500元/亩/年的标准收取农田环境保障金;对10亩以上非本村种植者或农业园区,原则上村委会按照保障金数额应不低于土地承包租赁费用(年租金)10%的标准收取农田环境保障金,保障金作为押金,以一个自然年为周期,对农田环境保持良好的,到期后将押金予以退回,对不能做到农田环境干净整洁的扣除押金,用于村级农田环境综合治理资金统筹使用;对本村种植户,不收取农田环境保障金,不能保证农田环境整洁的,取消镇村两级各项政策补贴。各村要将农田环境保障金相关细则纳入各村村民自治章程,于6月30日前将收取的保障金交至镇政府账户。

  4.推行农田环境积分制。为保障农田环境治理长久有效,以各村为主体,按照相关考核及奖惩机制,实施本镇农户农田环境积分制,年终按照镇村级巡查考核结果进行评选,奖惩并施,提高农田环境管理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镇农田环境整体水平。

  (三)加强农田建设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落实好中央、市、区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不断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生态景观和维护保养等水平。进一步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

  (四)强化农田利用

  1.大力发展生态绿色有机农业。落实绿色粮菜生产任务,积极开展蔬菜种植,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杂豆、菌类、薯类、中药材等特色作物,进一步提高土地和设施农业利用率,满足市场多元化、品质化消费需求。

  2.加快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撂荒地治理,强化政策引导,组织尽快恢复耕种,2021年6月30日前,各村闲置撂荒地要全部恢复耕种,恢复后合理安排茬口,休耕轮作期限不能超过半年,切实防止耕地撂荒和农业设施闲置。加强冬春季季节性裸露农田冬小麦及其它越冬作物的生物覆盖和留茬、秸秆覆盖,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推进耕地休耕试点,有效控制农业扬尘。

  3.加快清理农业设施种树行为。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生产,坚决禁止农业生产设施种树行为,各村委会要指导本村村域范围内农业设施内种树的生产者,对树木长势良好的,建议保留树木,拆除农业设施;对无保留价值的,拔除树木,及时恢复农作物耕种生产。

  4.严格规范农业生产活动。落实耕地“非农化”六个严禁要求,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内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或其它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

  (五)严格农田管理

  1.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严厉打击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农田污染预防和环境保护。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积极推广应用有机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包装和残留物等的回收处置,消除农田漂浮物;加强农林废弃物机械化处理,严禁焚烧现象。

  3.强化农田水利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的管理、农机井用途管理和计量管理,严格落实农业水价制度,严格用水定额和节水措施。

  4.建立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系统。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建立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平台,监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变化情况。利用手机APP等,实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实时识别,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镇、村两级田长确定到位,明确各级田长负责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范围、面积以及工作职责。各村制定落实“田长制”实施方案,加紧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宣传。

  第二阶段:推进实施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各级结合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具体的管理及考核办法,全面推进“田长制”工作落实。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级、各部门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年底前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第四阶段: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至2025年)。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落实“田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任务目标。

  四、组织形式和工作职责

  根据区级部署要求并结合庞各庄镇实际,设立镇、村两级田长。田长对责任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利用工作负责。

  (一)镇级

  镇级设立田长、副田长,分别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担任,以行政村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

  镇级田长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工作,健全基层管护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和责任监管,监督土地承包和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所承包种植土地的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实现管理全覆盖。镇级田长、副田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定期召开调度会和工作推进会;镇级巡查队伍每月巡查要覆盖到辖区内所有有农田或农业设施的村。

  (二)村级

  村级设立田长,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履行本村村域范围内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职责。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巡查队伍每周巡查要覆盖到村域内所有农田地块和农业设施。

  各村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明确本村土地承包者和种植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以及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应责任。

  (三)设置“田长制”办公室

  镇级设“田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推进各项任务落实,抓好培训,承办相关会议、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等。

  镇级“田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柱同志担任,规划和农业农村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部门要按照行业和职责分工(附件2),协同推进各项工作,“田长制”办公室要对村级田长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年度考核,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田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区级田长和区“田长制”办公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充分认识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极端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制定村级“田长制”实施方案,加强队伍建设,稳妥有序开展工作。镇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应工作。

  (二)建立交接清单制度

  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体现耕地真实数量和质量的清单管理制度,做到接任交清单、离任交清单。

  (三)强化监督问责

  落实逐级督导、考核制度,采取通报、点评等方式,促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落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好“田长制”考核成果,对成绩突出的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实行约谈,对严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

  统筹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田建设保护项目。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为目标,合理、有序调整林耕结构,逐步协同有关补偿标准;村庄耕地出现撂荒、污染、违法占用、违规利用等情况的,财政资金不予补偿。

  (五)注重宣传引导

  加强信息发布,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田长名单。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和网络新媒体大力开展“田长制”工作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引导民众积极参与支持,形成农田有效保护、高效利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1.庞各庄镇田长责任区域

  2.庞各庄镇“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和工作职责

  附件1

  庞各庄镇田长责任区域

1

  附件2

  庞各庄镇“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和工作职责

  党群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对村级田长的考核工作,将村级田长考核结果作为镇两委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负责“田长制”涉及的机构设置、编制保障等工作。

  市民活动中心(宣传文体):负责指导“田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务):负责对符合镇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支持。负责根据市、区补贴政策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田长制”运行所需经费的资金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打击涉地违法犯罪行为。

  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审计):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农田建设、保护、利用等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统计所:参与对“田长制”执行情况、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考核工作。

  城乡建设办公室(环境建设):负责依法查处向农田排放重金属或含量超标的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指导协调和监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好造林绿化、林果业发展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关系,协助农业服务部门指导开展树木枝条等林业废弃物回收和机械化处理。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负责做好农林废弃物机械化处理、农机作业管理、农药和化肥施用、农业投入品包装和农用薄膜回收处置等有关工作,加强巡查检查和工作督导。

  农业农村办公室(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负责指导各村依程序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的镇、村级备案工作。

  城乡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做好镇“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加强与区、镇“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村级田长协调工作,重点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耕地违法监督检查和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办法制定等工作。

  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发展):做好镇“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加强与区、镇“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和村级田长协调工作,重点负责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