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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科室(站所)、镇属企业,双管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审议,现将《庞各庄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日
庞各庄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北京市大兴区2021年防汛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原则,坚守“不死人、少伤人”的工作底线,坚持“在岗、在职、在责”的工作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实现防汛、蓄水、抗旱三者的有机统一,努力实现“保安全,多蓄水”。
(一)防汛重点:
一是镇域内河道、排渠:市级河道1条,永定河;区级4河道共条永定河灌渠、永兴河(天堂河)、中堡二干渠、大狼垡排沟;镇级河道共13条(一支、二支、三支、四支、五支、五支下段、六支、六支下段、五号渠、六号渠、七号渠、八号渠、九号渠)。
二是地下桥、易积水路段,四支路京九铁路涵洞,五支路京九铁路涵洞,六支路京九铁路涵洞,现已全部安装智能抽水系统。
三是镇区内所有机动车道、人行步道、交通护栏、雨污水管线及照明设备设施等。
四是村庄、农田:薛营村主路,京开高速路东侧民生段,定福庄双福南北街,丁村村委会南侧道路,东高村28号门前,定福庄村东垃圾站门前,常各庄村西南侧,庞各庄桥东侧,加录垡村加录街东四条4号、张公垡村东,以上均由正泽水务公司和镇城乡建设办公室(环境建设)负责及时抽水。
(二)抗旱重点:人员饮水。保障应急供水车,确保人畜安全用水。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
庞各庄镇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即“1+3+5+87”,1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3是三个专项分指挥部、5是五个职能工作组,87个成员单位,包括28个职能科室、53个村和6个社区。
庞各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汛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汛指挥部)与区应急管理局的指导下组织全镇防汛抗洪工作,对全镇防汛减灾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由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下设3个分指挥部和5个职能工作组,成员单位为综合保障办公室(应急办)、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水务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发展)、党群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党群工作办公室(群团)、民生保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市民活动中心(宣传文体)、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工作)、城乡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管理)、城乡建设办公室(环境建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工作)、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务、)综合行政执法队、电管站、派出所、卫生院、教委、北京绿海新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兴业顺达保洁有限公司、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蓝天救援队,各村社、各包村(社区)干部(详见附件1)。主要职责为:
(1)研究制定本镇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
(2)组织全镇汛情、旱情对外发布;
(3)指挥本镇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区防汛指挥部完成较大、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综合研判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组织指导协调本镇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5)组织开展镇防汛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6)承办区防汛办、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为镇防汛指挥部常设办事机构,设在镇水务站,镇防汛办主任由主管领导李建柱同志担任。主要职责为:
(1)承担镇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指导防汛抗旱专项分指挥部、职能工作组的工作;
(2)组织协调本镇水旱灾害应急救援;
(3)组织防汛会商,收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工情、险情,为镇防汛指挥部决策提供服务;
(4)根据镇防汛指挥部授权,发布、解除防汛、干旱应急响应;
(5)完成镇防汛指挥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防汛抗旱分指挥部
1.永定河防汛抗旱分指挥部
由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王亚宁任指挥,副镇长薛涛同志任副指挥。牵头科室为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水务工作),成员单位为西片管控公司和鲍家铺、南章客、北章客、南地、赵村、韩家铺等沿河6个村。主要职责为:
(1)明确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联络员1名,将人员情况报镇防汛办。联络员负责与镇防汛办对接,及时接收传达防汛工作要求,并负责日常信息、灾情险情等情况报送。
(2)组织、指挥、协调永定河(庞各庄段)防洪抢险工作;
(3)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洪水调度、工程险情、抢险措施、避险转移、水毁损失等情况;
(4)沿河6个村组建不少于20人的机动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实战演习;
(5)组织协调沿河各村及上下游的有关防汛事宜;
(6)完成镇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镇区防汛抗旱分指挥部
由副镇长白宇同志任指挥,副镇长李妍同志、寇涛同志任副指挥。牵头科室为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为民生保障办公室(社区工作)、城乡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发展)、综合行政执法队、派出所、自来水公司、电管站、北京绿海新诚投资有限公司、各社区。主要职责为:
(1)明确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联络员1名,将人员情况报镇防汛办。联络员负责与镇防汛办对接,及时接收传达防汛工作要求,并负责日常信息、灾情险情等情况报送;
(2)组织、指挥、协调镇区内房屋建筑、在建工程、人防工程、危旧房屋、普通地下空间等安全度汛和防汛抢险工作;
(3)组织、指挥、协调镇区内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度汛和防汛抢险工作;
(4)组织、指挥、协调镇区内道路安全度汛和防汛抢险工作,在汛前,组织人员对镇区所有道路进行疏通。在汛期,组织人员做好地下井盖提示标记,防止车辆及人员伤亡。及时抽排道路积水,做好交通引导、封路绕行等运行保障;
(5)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应对部署、积水情况、受灾程度、处置结果等情况;
(6)完成镇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村防汛抗旱分指挥部
由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建柱同志任指挥,武装部长李松同志任副指挥。牵头科室为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发展),成员单位为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水务工作)、民生保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工作)、东西片管控公司、各村。主要职责为:
(1)明确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联络员1名,将人员情况报镇防汛办。联络员负责与镇防汛办对接,及时接收传达防汛工作要求,并负责日常信息、灾情险情等情况报送;
(2)组织、指挥、协调农村住宅、农田、林地、河道、排沟安全度汛和防汛抢险工作;
(3)组织农村干部群众维修防洪工程,参加防汛抢险;
(4)协调解决农村地区防洪清障、除涝排水等,汛前各村做好渠道疏通整治,汛期及时抽排村内积水。
(5)组织开展贫困户、老危房屋人员避险,汛前各村提前对危房情况进行排查,并协调好临时安置点。汛期做好人员转移安置。
(6)完成镇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镇防汛抗旱职能工作组
1.抢险组织组:由组织部长王亚宁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党群工作办公室(党建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人民武装部)、党群工作办公室(群团)、各村社,主要职责为:
(1)明确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联络员1名,将人员情况报镇防汛办。联络员负责与镇防汛办对接,及时接收传达防汛工作要求,并负责日常信息、灾情险情等情况报送;
(2)制定永定河和骨干河系防汛抢险组织方案;
(3)组织、协调、指挥民兵、预备役、广大党团员、干部、职工、群众和本镇范围内中央市属单位参与防汛抗旱抢险;
(4)组建120名民兵、预备役人员组成的抢险应急队伍(详见附件2),组建1500名由农村人员组成的防汛抗旱抢险梯队(详见附件3);
(5)协调东西片管控公司和镇区综合执法队参与防汛抢险。
2.治安保卫组:由副镇长白宇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管理)、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为:
(1)明确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联络员1名,将人员情况报镇防汛办。联络员负责与镇防汛办对接,及时接收传达防汛工作要求,并负责日常信息、灾情险情等情况报送;
(2)制定本镇治安保卫方案;
(3)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打击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工程设备安全,受理信访投诉等。
3.抢救组:由副镇长寇涛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民生保障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卫生院、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蓝天救援队,主要职责为:
(1)明确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联络员1名,将人员情况报镇防汛办。联络员负责与镇防汛办对接,及时接收传达防汛工作要求,并负责日常信息、灾情险情等情况报送;
(2)制定本镇防汛抗旱避险、抢救方案;
(3)组织、协调东西片管控公司、镇区综合执法队参与防汛抗旱抢险;
(4)组织出险前后群众安全转移、抢救国家集体人民财产;
(5)组织灾后群众生活安排和生产自救;
(6)抢险和灾后疾病防治。
4.物资供应运输组:由人大主席崔进良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城镇建设服务中心(水务工作)、平安建设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林业工作)、北京兴业顺达保洁有限公司,主要职责为:
(1)明确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联络员1名,将人员情况报镇防汛办。联络员负责与镇防汛办对接,及时接收传达防汛工作要求,并负责日常信息、灾情险情等情况报送;
(2)制定防汛抢险物资供应、运输方案;
(3)负责防汛抗旱有关物资筹措、储备和供应(详见附件4);
(4)负责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配、保证抢险物资运输、抢险电力供应。
5.宣传通讯组:由宣传部长武琨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民活动中心(宣传文体),主要职责为:
(1)明确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联络员1名,将人员情况报镇防汛办。联络员负责与镇防汛办对接,及时接收传达防汛工作要求,并负责日常信息、灾情险情等情况报送;
(2)制定汛期和抢险时通讯方案;
(3)加强与区级电信部门沟通,保证汛期通讯畅通;
(4)按照镇防汛办的要求,及时准确传递防汛抗旱抢险的雨情、汛情、旱情和命令;
(5)依托村村通、微信、短信等各类宣传通讯平台,及时宣传防汛抗旱有关法规、政策、形势和任务,做好防汛抗旱的新闻动态报道。
以上各分指挥部和各职能工作组要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发挥专业抢险力量专长,加强与各部门协同配合,整合资源、统筹工作,并强化责任制落实,将责任落实到最基层,落实到防汛重点部位,消除盲区死角。
三、预警与应急响应
(一)预防行动
1.永定河防汛抗旱分指挥部要做好永定河(庞各庄镇段)河道巡查与布控,及时清淤、疏堵、加固,确保行洪安全。完成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及实战演习,确保应急调度有序。
2.镇区防汛抗旱分指挥部要对镇区内排水管道、沟渠进行清淤,做好在建工程、人防工程、普通地下空间、低洼积水点位的巡查与布控,做好围挡准备工作,组建社区救援队伍,做好汛期应对准备。
3.农村防汛抗旱分指挥部要摸排农民住宅情况,对危旧房屋及时进行修补或人员转移。疏通村内排水路径、围挡村内低洼地势,避免汛期村内积水。组建村级救援队伍,做好汛期应对准备。
4.抢险组织组要协调各村社完成防汛抗旱抢险梯队建设。
5.治安保卫组要做好社会治安排查工作,发现处置各项安全隐患。
6.抢救组要加强救援队伍的组建和应急演练,确保迅速准确应对各项突发事件。
7.物资供应运输组要做好救援物资的筹措、储备工作。
8.宣传通讯组加强防汛应急工作的宣传引导,确保广大群众了解熟知预警响应应对措施,配合做法防汛工作。
(二)预警分级
汛情预警包括暴雨预警、洪水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由低到高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在汛期,全市性暴雨预警、市重点河道的洪水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别由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按程序发布、变更及解除,并报市防汛办备案。本区的暴雨预警由区气象部门发布、变更及解除。全镇响应措施以区级预警发布为准。
1.暴雨预警:
(1)暴雨蓝色预警:根据气象预报,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时,可发布暴雨蓝色预警:①雨强(1小时降雨量)达30mm以上;②6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③24小时降雨量达70mm以上。
(2)暴雨黄色预警:根据气象预报,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时,可发布暴雨黄色预警:①雨强(1小时降雨量)达50mm以上;②6小时降雨量达70mm以上;③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
(3)暴雨橙色预警:根据气象预报,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时,可发布暴雨橙色预警:①雨强(1小时降雨量)达70mm以上;②6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③24小时降雨量达150mm以上。
(4)暴雨红色预警:根据气象预报,当预计未来可能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或实况已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并可能持续时,可发布暴雨红色预警:①雨强(1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②6小时降雨量达150mm以上;③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
2.洪水预警:
(1)洪水蓝色预警: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①水位(流量)接近警戒水位(流量);②洪水要素重现期接近5年。
(2)洪水黄色预警:预计水位可能接近保证水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①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流量);②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5年。
(3)洪水橙色预警: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①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流量);②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20年。
(4)洪水红色预警: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堤防设计水位/堤顶高程/50年一遇水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①水位(流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最大流量);②洪水要素重现期达到或超过50年。
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1)蓝色预警等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有一定风险;
(2)黄色预警等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3)橙色预警等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风险高;
(4)红色预警等级: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风险很高。
(三)应急响应流程(详见附件5)
1.接到区防汛办发布预警讯息后,镇防汛办第一时间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经镇防汛指挥部授权,向各分指挥部、职能工作组和成员单位发布预警信号,并按小时通报雨情雨量。
2.各分指挥部、职能工作组和成员单位,按照预警等级进入临战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排查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镇防汛办。
3.对于发现的道路积水、地下管线事故、房屋进水、危旧房屋倒塌等突发事件后,各成员单位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镇防汛办。
4.预警解除后,组织开展灾后救援工作。各成员单位对责任范围内的防汛抗旱情况、突发事件处置、受灾及救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报镇防汛办。
5.镇防汛办对全镇防汛工作情况进行汇总上报。
(四)防汛应急工作(详见附件6)
1.蓝色预警响应(Ⅳ级):
当全市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洪水蓝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蓝色预警,或本区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时,镇防汛指挥部可启动全镇蓝色预警响应。可采取的应急行动:
(1)当日政府值班带班领导、镇防汛办主任在镇防汛办指挥。镇防汛办及时掌握汛情,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做好防汛联动保障。各分指挥部指挥、职能工作组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应急职守。各村社党支部书记到村(居)委会应急值守。
(2)永定河防汛抗旱分指挥部、镇区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和农村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分别对永定河(庞各庄段)、排水设施、易积滞水点、人防工程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巡查,及时处置。
(3)各防汛成员单位密切关注汛情险情,加强对所辖区域的河道及水工建筑物、排水设施、易积滞水点、老旧平房、低洼院落、建筑工地、人防工程等重点部位、隐患部位的监视,提前布控,及时采取措施。
(4)当市水务局发布永定河流域洪水蓝色预警后,升级执行暴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并执行以下应急响应:①永定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指挥到位指挥,组织沿堤6个村巡堤人员上堤巡查,转移河道内无关人员。②协调驻区部队、永定河防洪抢险队伍做好集结准备。
2.黄色预警响应机制(Ⅲ级)
当全市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洪水黄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或本区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时,镇防汛指挥部可启动全区黄色预警响应。在执行蓝色预警响应行动基础上,进入黄色预警响应状态。
(1)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在镇防汛指挥部实施抗洪抢险统一指挥。镇防汛办及时掌握汛情险情及各部门工作动态,加强对3个分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各分指挥部指挥、职能工作组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应急值守。各村社两委干部、网格员、包村干部到村委会开展工作。东西片管控公司、镇区综合执法队、抢险应急队、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绿化管护队组织开展巡查管控、应急避险。
(2)永定河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加强与区永定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加强对永定河(庞各庄段)的巡查布控和突发事件处置,保证安全运行。
(3)镇区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加强对水电气热等管线的巡查。适时暂停在建工程施工,做好在建工程、人防工程、地下空间的防倒灌工作;做好群众避险转移安置工作。
(4)农村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密切关注全镇河道水情、汛情、险情;加强水利工程查险、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做好巡查抢险以及低洼地区、危旧房屋的险情处置与群众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及时清理倒树、断枝、落叶,消除对道路交通与雨水口的影响。
(5)当市水务局发布永定河流域洪水黄色预警后,全镇升级执行暴雨橙色预警措施,并执行以下应急响应。永定河防汛专项分指挥部执行市区两级洪水调度指令,按照预案转移群众。沿堤6个村干部驻堤,组织人员24小时巡查;防洪抢险队伍上堤待命。
3.橙色预警响应机制(Ⅱ级)
当全市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洪水橙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或本区发布暴雨橙色预警时,镇防汛指挥部可启动全区橙色预警响应。在执行黄色预警响应行动基础上,进入橙色预警响应状态。
(1)镇防汛指挥部政委和总指挥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对防汛工作进行紧急部署。各专项分指挥部指挥、职能工作组组长、成员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同时到岗。各村社两委干部、网格员、包村干部全部到岗进行防汛抢险。东西片管控公司、镇区综合执法队、抢险应急队、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绿化管护队、防汛抢险梯队、蓝天救援队所有人员全部到岗进行防汛抢险。
(2)永定河防汛抗旱分指挥部做好永定河(庞各庄段)防洪抢险工作。
(3)城镇防汛抗旱分指挥部采取在建工程停止施工措施。及时开展对水电气热等管线和雨水泵站的抢修工作。
(4)农村防汛抗旱分指挥部与上级加强沟通,加密河道的洪水预报、汛情研判分析,提出洪水发展态势与应对措施。
(5)镇防汛办组织救灾物资调运,灾情核查统计,做好紧急转移群众的安置和保障工作。
(6)各成员单位要坚决执行上级指令,并根据防汛预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做好人员应急撤离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和后勤保障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7)当市水务局发布永定河流域洪水橙色、红色预警后,全镇升级执行暴雨红色预警响应措施,并执行以下应急响应。全镇各级抢险力量集结待命;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支援。沿堤6个村组织群众避险转移。其他可能受灾地区根据区防汛指挥部命令,组织群众避险转移和自救互救。
4.红色预警响应机制(Ⅰ级)
当全市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洪水红色预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或本区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时,区防汛指挥部可启动全区红色预警响应。在执行橙色预警响应行动的基础上,进入红色预警响应状态。
(1)镇防汛指挥部政委和总指挥在镇防汛指挥部指挥,对防汛工作进行紧急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各专项分指挥部指挥、职能工作组组长全部到岗,各村社两委干部、网格员、包村干部全部到岗开展应急抢险。东西片管控公司、镇区综合执法队、抢险应急队、森林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绿化管护队、保洁公司、防汛抢险梯队、蓝天救援队所有人员全部到岗开展应急抢险。必要时,向区政府请求支援。
(2)各村要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抢险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撤离转移人员、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全镇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全力投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五)抗旱应急工作
对应区有关部门发布的旱情预警信息,镇防汛指挥部启动有关应急响应等工作。
1.一般干旱(Ⅳ级):抗旱物资储备调运、抗旱服务队到位;及时通报和发布旱情信息;及时掌握闸坝、河塘蓄水、城镇及人畜饮水情况,定期上报镇防汛指挥部;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制定开源节流、抗旱节水、雨洪利用、水源保护及应急供水等措施;大力宣传抗旱节水,对镇内可利用的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努力避免出现供水中断现象。
2.较重干旱(Ⅲ级):在一般干旱应急响应的基础上,抓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落实城乡供水及农田灌溉用水计划,保证城镇供水和人畜饮水,保证菜田等主要经济作物用水。
3.严重干旱(Ⅱ级):在较重干旱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做好水源地、供水设施、调水工程中的水体保护、运水车量的交通保障、治安维护、卫生防疫及通讯保障等工作;坚持“先保生活用水、再保生产用水、后保生态用水”的原则,制定开源节流、抗旱节水、雨洪利用、水源保护及应急供水等措施。
4.特大干旱(Ⅰ级):在严重干旱应急响应的基础上,临时设施抽水泵站,应急性打井、建蓄水池等,对饮水水源地区居民实施临时人工送水,采用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等应急措施;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尽力避免出现居民饮水中断现象,动员全镇人民积极抗旱,确保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单位防汛第一责任人。河道、闸站、险工(点)、避险点、蓄滞洪区等防汛重点部位逐一落实责任人;结合“河长制”发挥各级河长在防汛值守督导、河道清障监察、水毁工程修复协调等方面的作用。
(二)强化后勤保障。各村社、各科室明确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建立台账,规范防汛物资管理制度,及时满足防汛抢险需求。建立防汛抢险队伍,加强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综合抢险救援能力,形成高效防汛抢险体系。
(三)强化隐患排查。各村社、各科室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对河道、排水设施、危旧房屋、积滞水点、地下空间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存在防洪风险的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落实责任单位,建立防汛隐患台账,落实工程及非工程整改措施。
(四)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普及防汛知识、发布防汛信息,增强市民防汛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做到进单位、进学校、进景区、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努力实现社会宣传全覆盖。
(五)强化应急值守。按照“在岗、在职、在责”要求,实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气象和汛情会商监测,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分指挥部、职能工作组和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收集、整理和研究防汛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并及时汇总分析上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对于一般防汛突发公共事件(30厘米以下道路积水;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3人以下死亡)的信息,应在1小时内上报情况,2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公共事件(30厘米以上50厘米以下道路积水;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事件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上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区防指办。
(七)强化责任追究。对在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庞各庄镇2021年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