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N000/ZK-2021-000107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西红门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 发文序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其他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年8月24日
  • 发布日期: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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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门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一图读懂:西红门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办字〔2021〕4号)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村(社区)级管理职责,根据大兴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绿色优先、协调发展、以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修复、林业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结合新机场整体绿化布局和环首都二道绿隔架构,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夯实绿色基础,在全镇推行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推进有力、监管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现有林地保护与修复,合理规划林地资源,强化林业高效集约发展,促进绿色兴业绿色宜居,巩固绿化环境对我镇经济民生的促进作用,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健全以党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坚持严格问责、跟踪问效。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造林绿化、森林管护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形成全社会关心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巩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健全林地建设、保护、发展管理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发展与保护体系,完成"增绿增效、管绿护绿"的绿色民生工程,打造宜居宜商的镇域环境。

  到2021年底前,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各项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绿化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到2035年,全镇林业资源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为搭建环机场绿色走廊添砖加瓦。

  四、组织体系

  (一)组织机构

  1.分级设立林长。根据本镇实际,设立镇、村(社区)两级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总林长、镇党委副书记和任副总林长,林业的主管领导担任常务副林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根据包片划分管理各村(社区)林业工作。

  2.村(社区)级设立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

  3.设立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协调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林业站工作人员承担日常工作,镇政府相关科室、站所、养护公司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

  依据全镇森林资源分布及生态功能重要性,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镇镇辖区;村(社区)级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社区)辖区。

  1. 正副总林长负责领导全镇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承担推进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常务副

  林长负责指导相应区域森林资源规划、保护、修复,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对突出的破坏林业问题进行依法整治,检查督察下一级林长履职情况。

  2.村(社区)级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社区)区域内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逐地逐片、一林一园落实管理责任人,实现管理全覆盖。

  3.镇林业站负责全镇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镇造林绿化、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担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承办镇级林长交办的林业其他事项。

  4.各相关科室、站所、养护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增绿护绿工作,巩固镇级绿化成果。广泛开展护林养林工作,深入推进绿色居住区、绿色走廊建设,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实现城镇村(社区)区域绿化协调发展。

  (二)、加强绿化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林地、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实行平原生态林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林地、公园绿地管理制度,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古树名木等重要资源保护,镇政府牵头打造高质量平原生态林示范区,建立保育小区,维护生物多样性。

  (三)、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强化灾害防控。一是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从严管控野外火源,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二是严格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层层压实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御灾和应急除治结合,确保林业有害生物不成灾。

  (四)、推进生态系统科学治理。继续推进城市森林、镇村(社区)绿地、村(社区)周边公园、森林生态廊道等重大工程建设,对缺绿少绿的地块、主要道路两侧、村(社区)居民活动频繁宜林地进行绿化及景观提升,全方位、高标准实施绿化提升,协同推进环首都周边生态修复,持续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加快创建首都森林城市、首都森林村庄步伐。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资源保育工程,加快城市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

  (五)、加强林业绿化资源监管。充分利用园林绿化资源管理"一张图"和应用管理监督平台,协助上级部门落实森林督查制度,森林督查体系,提高预警预判、有效发现和快速查处能力。充实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水平。

  (六)、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市区园林局各项监督任务落地,巡查中及时发现报告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绿地湿地等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基层队伍设施建设。强化护林员队伍建立健全,督促区域养护单位增强人员培训,逐地逐片落实林长和生态护林员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强化管护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和各村(社区)作为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应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保障。将林地养护、环境绿化、执法监管等相关资金纳入镇级财政预算,统筹予以保障,并建立资金绩效考评机制。加大生态保护、绿化环境建设等方面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镇级林长对村(社区)级林长进行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林业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西红门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兴西政发〔2021〕30号-关于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