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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北京市大兴区农服中心《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农发[2022]99号)要求,为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本镇范围内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
今年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粮食作物主要包括小麦、玉米、谷子、水稻、高粱、大豆、绿豆、红小豆以及薯类(不含马铃薯)等。原则上对未开展验收和未通过验收(或评估)复耕复垦地上播种的粮食作物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落实区级补贴方案,补贴标准为每亩5元。
四、工作要求
各村要抓紧组织实施,于11月11日前将《北京市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农户、村级各留存一份、提交镇级一份)、《北京市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式四份,村级留存一份,村级公示一份,提交镇级两份)村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送至农业农村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各村对申报数据真实性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照“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补贴程序执行,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
(三)核准补贴对象。精准识别实际种粮农民,加强对补贴面积的核实。要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方式,各村加强对农户的审核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银行账户中,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四) 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做好政策宣传。向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各村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依据为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
附表2:北京市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docx
附表3:北京市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镇级汇总审核表.docx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