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bgs/ZK-2025-000025
  • 发文单位: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善庄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序号:京兴魏政发〔2025〕9号
  • 信息有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5-07-11 15:22:30
  • 发布日期:2025-07-21 15:22:49
  •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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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善庄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

  机关各相关部门、各村、镇属企业:

  经镇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魏善庄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魏善庄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稳定发挥作用,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兴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意见〉的通知》(京兴政农发〔2025〕4号)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护范围

  2023年以来我镇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均纳入管护范围,确保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各类设施完好并能正常发挥作用。

  (一)田间道路

  保证田间道(机耕路)、生产路路面平整,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无破损,路基无沉降,满足设计荷载标准和通达度,保持设计功能,保证正常使用。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1.保证机井、水泵、井房、管道、闸阀、喷灌、微灌等设施设备数量齐全、无损坏、无丢失,运行正常。

  2.保证闸阀井、泄水井、沟、渠等排水工程,无淤泥,无积水,无损坏。

  (三)配电工程

  保证输电线路、电缆、配电设施设备无脱落、断裂、损坏和丢失现象。

  二、管护权限及要求

  项目依据“谁所有、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

  1.工程完成管护移交后,村民委员会可直接负责工程管护,或委托收益范围内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进行管护。

  2.管护主体要服从镇政府、村民委员会和群众的监督,不得擅自变更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并承担对工程设施的日常检查、运维和养护义务。

  三、管护职责及监管责任

  1.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地块纳入田长制管理,指导、协调、督促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工作落实。

  2.管护主体要坚持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年度清查相结合,并做好农田基础设施日常更换、存储、维保等相关记录,对于资产丢失、设施损坏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维修、保养和防护。对于人为损坏的,按照“谁损坏、谁维修”原则,管护主体要会同资产权属主体责成损坏人予以修复或缴纳维修费。对于因自然灾害损坏的,需要全面检修或加固、涉及工程抢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正常损坏且在保修期内的,及时通知施工方维修,超过保修期但在设计寿命期内的,管护主体按相关规定申请经费进行维修,超过设计寿命期的,管护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维修或报废。

  4.管护主体要建立工作台账,确定专人负责,保持资料完整性。

  5.高标准农田灌溉移动设施设备(铝管)由管护主体负责农田基础设施登记造册,做到“谁使用、谁管理”,并做好出、入库交接手续和台账管理。

  四、管护资金使用范围及要求

  1.高标准农田管护资金严格用于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和日常管理,严禁用于其他项目或无关事项支出,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使用期限内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等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管护人员报酬、小型管护工具和必要检测设备的购置等。

  2.对管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日常管护、检查记录等据实支出。

  3.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等工作。具体管护资金的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自觉接受审计和财政监督。

  4.资金使用的村委会或管护主体,严禁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严禁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魏善庄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