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6年,旅游委根据《大兴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政务公开”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确立领导机构,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在2016年2月我委召开了班子会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委主任颜淑敏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具体事项,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专人管、有专人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及时准确地发布了相关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定期召开部署会议,确保工作按时完成。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领导会通过定期召开班子会,,通报当月接收到的信息公开重要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在接收三级清单后,我们还会立即召开专题班子会研提意见,涉及到各主管部门的具体业务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具体到人,层层落实。本单位将每月政府办下发的信息公开月报定为常规学习项目,不仅组织专职人员研究学习,还组织业务岗位中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做好公开工作形势普及。在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中,更是将“如何看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除此之外,旅游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就政务信息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及工作内容在全体会上进行了培训,提高全员对政务信息公开认识。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本委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 第16条规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主动公开数据
本委政府门户网站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栏目。根据机构职能设置情况发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能信息,委领导简介等,方便公众查阅大兴区旅游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6年本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法规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职责类信息6条;业务动态类信息166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本委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6年度共收到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1件,占总数的50%,同上年相比,增加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50%,同上年相比,增加1件。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50%。
“要求补齐补正”的1件,占总数的50%。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本委无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本委按照《条例》总体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存在以下不足:第一,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应当进一步完善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宽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第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显不足,在工作交接环节信息传达不对等。本年度第一次接收到依申请件时,由于缺乏经验,出现了费工费力办理结果缓慢等问题。为此我们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亮点。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7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做好在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二、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推进各部门在梳理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大兴区旅游委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并动态调整,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信息报送,增大宣传力度。一是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及时公示;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公示。同时,要充分利用大兴旅游APP平台,做好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获取信息渠道的知晓度。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深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6年度)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2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6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