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情况:2023年,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职责、靠实责任,构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主导、各业务科室协同推进、配合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促进了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2.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办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525条,内容包括党务政务公开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工作动态类信息、人事信息、资金信息、互动交流及经济要闻等。
3.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我办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渠道为邮件寄送,我办及时反馈情况,已完成答复,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4.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核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发布自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
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受理市民的咨询、求助、投诉等方面的回应,所有来电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目前我办主要通过大兴区政府网站、“大兴金融办”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积极组织政务开放日、政策公开讲等活动。
6.教育培训情况:2023年我办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局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技能。
7.监督保障情况: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畅通渠道,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回复、发布等一系列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务服务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结合区政务服务局和社会监督反馈问题,查找不足,明确整改,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与掌握存在不足、发布信息的质量和数量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组织全办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专题学习,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使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得到更加切实有效的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