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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点击量: 来源:区医保局 日期:2025-01-20 10: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2024年,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区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主动公开

  大兴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工作原则,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主动作为,依法围绕本单位职能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大兴医保中心”和新闻报道为载体,主动发布了本机关工作动态、医保政策、热点问题等信息,累计达到339条。同时我局联合北臧村镇、长子营镇积极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不断提升医保政策知晓度,为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惠民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

  大兴区医疗保障局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2024年大兴区医疗保障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2023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总计1件。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期答复,内容合法、流程规范、形式严谨。2024年,未发生针对大兴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大兴区医疗保障局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具体内容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一是立足医保工作实际,强化政府信息过程性管理及公开,确保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全面。二是严格落实我单位制定的《大兴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大兴区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源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把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完善。二是实行多渠道联动公开,高效发挥“大兴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作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缩短办事时限。新增“在线客服”功能及短信定向推送功能,实现“一对一”在线人工客服。三是着力打造原创系列短剧栏目,即医保“兴”剧场,并在大兴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设置专题栏目,有效解读医保热门话题,回应群众日常关切。

  (六)教育培训

  大兴区医疗保障局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认真学习并领会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办理流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工作素养,督促工作人员全面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保密工作责任。

  (七)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优化监督方式并根据监督结果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监督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

  2024年,大兴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新颖度还有待提升;二是工作队伍专业力量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秉持高效便民原则,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转化为更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全面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知,保持高度敏感性,增加专业性培训频次,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实操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办事能力和问题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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