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委持续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及时准确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统筹监督责任,协调业务科室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通过大兴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0条,通过我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6条,其中原创信息72条,转发信息34条。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申请人通过信函、邮箱等方式提出申请,工作人员积极协调相关科室予以处理,除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申请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时限和法定答复方式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本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委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所有公开内容经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和保密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后进行公开,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委公众号及时更新发布市民关注的工作信息,重新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台账,便于市民明确我委职责事项,及时回复公众号后台留言,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水平。
(六)教育培训情况
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认真学习研究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政策性文件等办理流程和最新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七)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我委电话、邮箱等咨询投诉方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市民反馈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积极配合政务公开考核与政务新媒体监测评估,促进各项工作优化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问题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不深,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政策性文件解读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问题,我委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