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
2024年我镇通过大兴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233条,其中重点领域类信息176条,包括执法公示72条,政府预算5条,政府采购1条,权力清单1条,社会救助37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6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55条;专题栏目类信息2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公开信息4310条。
(三)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件,已按期答复24件,其中予以公开12件,不予公开1件,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2件,2件结转2025年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主动公开全清单》进行更新完善,丰富公开类目,不断拓宽公开领域。按要求定期发布和上报各项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实时性、有效性。严格审核政府公开信息内容,重要公开事项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程序,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务服务中心增加公示栏专区,实时张贴发布各类补助信息及人员名单等,向群众公开信息。完善政务公开专栏查阅制度,设专人负责咨询以方便查阅和了解相关政府信息。在微信公众号及微博发布政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更直观便捷的特点,使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更畅通,提高群众满意度。按要求及时清理无效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高质量发展。
(六)教育培训
积极参加区政务局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业务培训,组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大兴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交流心得体会,准确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
(七)监督保障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及信息填报、审核、公布各环节的工作分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对公开的信息做到多角度审查,并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外露。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相关科室对政策性文件公开发布流程、要求的理解不够准确,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频次不高,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工作的学习,加大开展培训的频次和力度,强化部门沟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分解工作任务到具体工作人员,加快信息获取速度,以公开促服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频次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本年度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