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于2023年下半年申请个人购车指标未通过,原因为未在京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申请人2020年12月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显示于2021年1月入库,按照非京籍个人购车复核条件,是否可以算作2020年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来源:北京市交通局  日期:2024-10-10 16:16 打印 【字体:

  非京籍个人购车个人所得税复核审核以个人所得税实际入库日期为准,2023年申请购车指标的申请人应审核其2018-2022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如2020年无实际入库记录则判断为该年断年,显示2021年1月入库则判断为2021年有缴纳个人所得税记录。如担心本人查看信息有遗漏,建议申请人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通过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打印的《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表》原件1份、近五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1份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大厅提供自助机打印服务,可不用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