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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DB11/T 641-2018第5.0.7条:供暖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个完整采暖期,其中采取隐蔽方式安装的管线质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10年,且管线设置在建筑主体内时,其质量保修期限应与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相同。因此业主在开发商质保期内供暖设备设施故障维修问题应由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建议咨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