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23 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全区范围。
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房屋建筑重置价格标准、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021 年至 2022 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汇总全区普查成果,完成逐级审核上报,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成立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大兴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成员单位由区应急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即撤销。
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区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普查落实方案和实施细则,做好技术指导、宣传、培训、质量控制、数据汇总,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普查成果。
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调查专班,认真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辖区、本系统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属地要建立相应的普查机构,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经费保障
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区级财政保障为主。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已有成果”的原则申请经费,加强经费管理,提高普查经费的使用效率。
六、工作要求
全区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大兴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组 长:高念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石银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李 刚 区应急局局长
冯秀海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郑亚君 区城市管理委主任
李 宏 区财政局局长
王春晖 区园林绿化局局长
刘 耕 区水务局局长
董高科 区地震局局长
马晓青 区气象局局长
黄建强 区公路分局局长
马林涛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局长
李小凯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建军 区应急局副局长
宋讲理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苗 区城市管理委副主任
张 颖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朝宗 区委社会工委副书记
张书领 区人防办副主任
宗铁权 区民族宗教办副主任
王丽娜 区财政局副局长
欧小平 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王子静 区气象局副局长
李敬德 区水务局副局长
李凤岐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常山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晓光 区商务局副局长
石铭远 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光熙 区体育局副局长
王卫东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秀萍 区档案馆副馆长
陈友来 区公路分局副局长
任 明 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李文斌 区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李慧炳 区经济社会调查队副队长
傅 庆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三级调研员
肖东伟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四级调研员
刘夏阳 区教委四级调研员
陈建民 区地震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