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区规自分局  日期:2025-04-02 09:18 打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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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兴宅确办发〔2024〕7号 

  各成员单位、相关镇政府:

  《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细则(试行)》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已通过区政府批准,现正式印发,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各镇可结合本镇情况,研究制定本镇实施细则,并报区确权登记办备案。如文件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区确权登记办书面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细则(试行).docx

  北京市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关于印发《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大兴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