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日期:2025-03-27 12:01 打印 【字体:

  2024年,大兴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落实机构改革部署,完成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调整优化等27项改革任务。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公布权力事项1466项。推进“好差评”月度普测,升级“京通”大兴旗舰店,在线办理事项3.3万件。优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一门”进驻率、“一窗”办理率达100%。跨域通办、跨省通办事项不断扩大。全面推行“扫码检查”,涉企检查扫码率100%,减少扰企19000余次。50家单位在90余个行业领域创新非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占比超50%。完善“无事不扰”企业清单,纳入5800余家A类企业,同比减少检查量超9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效落实“北京服务”改革任务,告知承诺方式年均办件4.4万余件,“一件事”覆盖68个场景,创新拓展“一业一证”场景落地,为40个行业提供并联审批,落地案例170个。深化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时、全面追踪检查新增政策措施。持续完善接诉即办全流程工作机制,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加强对企业服务热线问题挖掘及分析,提升“为企服务”水平。

  (二)不断规范政府权力运行

  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定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区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常务会18次,为依法决策参谋把关。全年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含属性认定19件)、重大合同24件,备案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各部门及镇街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全面开展备案文件“回头看”。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审批管理案例入选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指导案例。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与效能建设,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或整合到职能相近的执法队伍,区级层面保留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细化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动重点任务,加强执法及执法监督人员学法考法力度,提升“三项制度”执行规范化水平。深化“自查自评+联合评查+集中评查”,全年累计评查抽验案卷300余件。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定行政执法及复议诉讼典型案例选编。常态开展行政执法数据监测分析,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审议行政执法情况报告,持续推进监管执法理念转变。

  (三)强化内外监督工作合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持续优化完善建议提案办复联动机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复率、满意率100%。加强财政、审计、统计监督。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规范财政收入预算管理,深化全成本绩效管理。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体推进财政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加大统计监督执法力度,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压紧压实防止统计造假责任,提升统计监督实效。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完成“京策”平台市区系统技术对接和政府网站改造,政策性文件全量汇聚。开展政策性文件预公开38件,发布政策性文件31份,同步配套政策解读率100%。常态化开展“政务开放日”“政策公开讲”等活动50场次,保障政民互动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导监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生效判决执行率、司法建议、检查建议办复率100%。

  (四)健全完善矛盾预防化解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结合新行政复议法要求,落实能动复议理念,深入推进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复议委员会实体化运行,行政复议工作机制、队伍结构、办案流程不断优化,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160件,同比增长48.7%,调解和解率25.74%。已审结复议案件中,84.73%的案件未再提起行政诉讼。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加强信访制度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群众信访化解率排名全市前列。研究制定深化多元调解机制建设实施意见,成立区级调解组织,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健全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及评估工作机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62件,同比增长20.5%;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98941人次,同比增长10.6%,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综合优良率为93%,各区中排名第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加快建设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实现应急指挥体系“一张图”全覆盖。强化应急救援设备装备保障,编制领导指挥手册。大力开展应急演练,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范围涉及11处学校、公园及广场等,提升防灾避险能力。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仍需提升。行政执法骨干力量储备不够,行政行为不规范、执法理念不到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二是行政复议监督指导力度仍需强化。办案过程中对调解机制的运用还不够广泛和深入,对不当及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错力度还不够深,复议意见书的适用还需加强。三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仍需提升。决策制定过程中存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精细的情况,对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还不到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谋划。调整区委依法治区委组织架构,形成“一办六组”工作格局;召开依法治区相关会议8次,研究制定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行政执法、复议应诉、文件审核等法治政府建设议题4次,推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督促检查。

  (二)深化学习引领,发挥示范效应。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会前集体学法8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区依法行政研讨班2期。建立北京市大兴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在线学法考法深入开展。

  (三)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落实落细普法规划。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则。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组织旁听2次。验收评估“八五”普法落实情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案例作为北京唯一区级经验入选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培训班交流汇编材料。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区委依法治区委统筹协调作用,推动“一办六组”高效运转,聚焦实现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任务目标,集中力量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遗留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

  (二)抓牢重点环节,补齐短板弱项。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审核监督工作,确保文件和决策出台过程严格落实法定程序要求,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能力素质提升,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成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提升复议办案质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三)提高监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细化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打造暖心高效政务服务环境。继续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持续打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