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大兴区人民政府  日期:2026-03-25 16:17 打印 【字体:

  2025年,大兴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示范创建为引领,强化统筹协调,坚持以创促建,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组织全区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开展区政府法律顾问讲座4期,编写复议应诉案例分析4期,组织行政机关旁听庭审活动25场次,累计30余家单位参加旁听。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对全区800名执法人员开展全覆盖考法摸底,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竞赛,以考促学锻造法治本领。不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发挥绩效考评导向作用,推动全区法治工作提质增效。

  2.优化政府职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大兴区审批服务协调“专事专议”制度实施细则,落地100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累计办理相关业务20余万件,第三季度“一门”集中进驻率、事项委托受理率、事项授权审批率、差评投诉整改率等4个单项指标均位于全市前列。规范发布政府文件65份,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47条,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95件,法治政府建设“含金量”更足。全力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实施年度检查计划规范管理,深入推进扫码检查,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非现场检查占比为72.41%,行政检查问题发现率为25.62%。“无事不扰”企业清单累计纳入企业4.2万家,占全区企业总量的28.89%。围绕“6+5+3”产业发展布局,落实“企业服务日”“企业走访日”机制,企业诉求办结率100%。“北京服务”改革任务全部完成,5项案例入选市级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市第二,企业满意度达98.3%,形成了从跟踪问效到持续优化的良性循环。强化接诉即办全流程管理,聚焦“13+2”类高频共性难题,累计处理相关诉求37004件,多个问题在集中治理期实现“零失分”。

  3.规范权力运行,多措并举夯实法治根基。严把规范性文件与合同审核关,审核产业政策等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共41件,编订并公布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决策制发过程中的指导沟通,做实做细决策程序,推动适时开展决策后评估,切实提升决策质量。创新破解地区职责划分难题,形成“一套表涵盖两区职责”表述方式,获市委编办认可并推广。形成第二批18个镇街履职事项清单,为厘清职责边界、基层减负奠定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督帮一体,深入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建立信访举报、接诉即办、复议诉讼综合线索收集机制,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实地督导7家重点执法单位与20个镇街。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制定大兴区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4.强化内外监督,构建多维权力制约体系。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累计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66件,办复率、满意率100%。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强化财政监督,加强专项债券管理,开展政府采购、资产等监督检查,机关办公区运行费成本绩效分析案例获市级优秀。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开展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加大民生审计力度。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建立行政执法企业监督联系点、特邀监督员制度,形成“社会监督+专门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司法和纪检监察监督,深化府院联动,发挥司法局统筹督办职能,针对区政府被复议案件撤销和应诉案件败诉情况,随案制发督办函至承办单位,切实提升判决履行实效。

  5.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613件,同比增长36.5%,其中30%实现案结事了,行政复议调解率24%,制发复议意见书13件,有力推进交通领域和市场监管领域等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从法律角度为群众剖析问题症结,提升信访事项办理质量。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兴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区综治中心,大兴区法律援助中心被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推进“1+5+N”公共法律服务枢纽体系建设,启用“兴航 法立方”生物医药基地公共法律服务站。持续推动一体化区级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应用,健全“线上+线下”应急联动,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2025年完成应急演练111场。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有待提升。基层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涉法涉诉问题较多,争议实质化解难度较大,部分行政争议未能通过复议、诉讼渠道得到实质性化解。二是柔性执法适用不足。部分领域对“轻微免罚”“初违慎罚”适用程度还不够,尤其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中未列明的事项,存在“不会用”“不敢用”情况。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缺失。个别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缺失,未能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指引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高标准统筹调度。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依法行政专项工作统计分析报告,全面掌握重点任务落实情况。高效运转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一办六组”法治统筹机制,召开依法治区相关会议9次,专题部署依法治区工作。

  2.全方位示范引领。围绕《北京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4修订)》等内容,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引领各级行政机关学法常态化。进一步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导力度,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应出尽出”向“主动出庭”转变,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

  3.精准化靶向攻坚。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议题,“开门议事”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区长专题调度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迎检任务落实。将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纳入区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整体内容,区委书记定期听取专题汇报,亲自研究部署。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强化思想引领与系统推进。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起步之年,要持续深学细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各类培训重点内容。强化依法治区委及下设“一办六组”统筹作用,提高法治资源整合能力,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在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中担当作为。

  2.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场景落地,深入推进“专事专议”制度,主动对接园区、企业需求,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高效化水平。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准确性、及时性,确保公开内容完整规范,持续增强技术赋能政策服务企业群众的工作成效,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和全过程记录,强化合法性审查与风险评估刚性约束。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监督等协作配合。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健全行政复议机制,强化行政复议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预防和纠正。健全多元解纷体系,深化“复调对接+府院联动”机制,整合各类调解资源,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