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工作要求,为认真落实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及《2023年大兴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各项工作任务,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落实城市管理领域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科室,优化组织架构,保障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作为主任办公会会前学习内容,由我委主要负责人领学,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对其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注重将学习成果转化贯彻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定期梳理各管理、审批平台事项要素,监督管理各审批件进程,确保各事项线上线下材料一致。按照市级文件要求,落实承诺制事项。按照应报尽报原则,积极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2023年我委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662件。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6.0版政策,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牵头大兴区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便利度指标,积极推广“非禁免批”、“并联审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站式报装等优化营商政策,指导企业执行落实,切实节省了项目办理时间。
(四)不断提升首都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全面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和配套制度文件,依法办理好每一件群众诉求。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主动治理,落实未诉先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23年,我委共受理12345举报5637件,同比上升7.23%。
(五)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程序要求,2023年我委承办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大兴区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形成相应卷宗并完成备案工作,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备、合法合规。
(六)严格规范性文件印发流程
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积极配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持续推进文件库建设。2023年我委牵头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大兴区民用液化石油气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按要求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程序,并按要求完成了相应卷宗的备案工作。
(七)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严格落实并持续规范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制度,从严规范办理程序,优质高效办理议案建议提案。2023年,我委共办理区级建议提案件37件,其中主办24件、会办13件,全部按期完成办复,满意率100%;另办理了两会期间市级人大建议1件、闭会期间平类政协提案5件,均按期完成办复。
(八)深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聚焦城市管理重点领域市民关注的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条。同时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搭建起公众了解政府工作和表达心声的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九)依法做好信访工作
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市级文件要求,加强基础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全国初次信访解决力度,全力推动化解一批重点矛盾。2023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14件,其中网信类12件、来访类2件,全部按期答复。
(十)持续抓实领导干部学法培训
突出“关键少数”,着力实施“法治明白人”工程,全年共开展会前学法7次,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并组织了《安全生产法》知识测试、《安全生产法》线上答题、《宪法》线上答题等学法培训5次;开展了“一把手”专题讲法,对全委干部职工就《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讲解;组织参加了现场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对2023年新入职干部进行了法治培训。
2023年我委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方面有欠缺。主要表现为委内开展学法培训形式较单一,仅完成规定的学法任务,主动学法尤其是学习城市管理领域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方面有欠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2023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2023年共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2次。
(二)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会前学法7次,学习内容包括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以机关全体会形式开展了“一把手”专题讲法,对全委干部职工就《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讲解;组织了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1次。
(三)2023年我委牵头与区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大兴区民用液化石油气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及承办的重大行政决策“大兴区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项目”,均按要求履行了相应程序并完成备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北京市华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委法律顾问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四)支持人大、政协开展工作,2023年共办复区级建议提案37件,其中主办24件,全部按期完成办复,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及时报告并公开了2023年度执法统计年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023年未发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带头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审判,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2023年我委无行政诉讼及公益诉讼涉及案件。
(六)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全年共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法》知识测试、《保密法》培训、《宪法》线上答题等学法培训5次,并对2023年新入职干部进行了法治培训。
(七)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领域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城市管理领域向社会开展普法。以“法律十进”为载体,结合“垃圾分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周等,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宪法》等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10次。为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提供了助力。
(八)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按要求报送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申报材料,“落实《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守护燃气安全底线共筑人民城市大管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市、区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完善、落实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的任务。
(二)加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等的学习贯彻力度。丰富完善普法、学法内容,督促全委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及城市管理领域法规条例,深化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委内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深化干部职工学法守法、依法行政意识,同时加强对行业企业及社会群众普法宣传力度,为城市管理领域平稳运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