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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制定、落实城市管理领域年度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科室,优化组织架构,保障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将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会前学法内容,由我委主要负责人领学,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对其进行了集中学习,并将相关学习内容贯彻落实到依法全面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有效提升了我委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落实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定期梳理各管理、审批平台事项要素,监督管理各审批件进程。按照市级文件要求,落实承诺制事项。按照应报尽报原则,积极按时报送行政许可审批结果,2025年我委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296件。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策服务和政务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5年通过大兴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4条。
3.持续深化“扫码检查”改革,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向纵深发展,严格检查标准、程序,全年未对“无事不扰”清单企业开展检查,非现场检查占比100%,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
4.完善“服务包”“服务管家”机制,严格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牵头大兴区提高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便利度指标,积极推广“非禁免批”、“并联审批”、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一站式报装等优化营商政策,指导企业执行落实,切实节省了项目办理时间。
5.不断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和配套制度文件,依法办理好每一件群众诉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主动治理,落实未诉先办,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025年共受理12345举报2612件,同比下降28.71%。
6.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积极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程序。我委牵头印发的《大兴新城地区城市道路及配套供排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已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并完成了备案。
7.深入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了执法外包隐患。依托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催缴管理系统对停车人未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共处罚235件。
8.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并持续规范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制度,从严规范办理程序,高质量办理议案建议提案。2025年我委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件,其中主办35件、会办12件,全部按要求完成办理,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9.全面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加强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按要求完成办理;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办理公益诉讼1件,已按要求对垃圾分类相关问题完成整改;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不断提高信访事项受理办理质效,共办理信访件13件,全部按期完成答复。
10.落实“八五”普法要求,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职责,广泛深入学习宣传法律及城市管理领域条例,利用“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对法律法规政策进行普法宣传。同时以“垃圾分类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牵头开展“法律十进”活动10余次。
11.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对《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进行学习,并开展了行政诉讼庭审旁听1次。结合市、区相关培训班、研讨班等,组织我委6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了60学时的培训任务。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规范开展联合检查任务方面存在不足。我委要求相关单位开展的非居民单位生活垃圾规范管理联合检查任务,以及我委开展的违规砂石加工场联合检查任务,未提示执法主体在北京市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进行任务发起操作;对要求开展的联合检查任务未明确监管活动基础性质、对制发的联合检查通知未做好行政检查及日常排查的明确区分。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深入学习并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了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定期听取了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2次。
2.落实会前学法制度,按计划开展会前学法5次,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全面依法治国有关决策部署等内容;结合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了主要负责人法治讲座,对全委干部职工就《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进行讲解。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对《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进行学习,并开展了行政诉讼庭审旁听1次。
3.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北京华实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参与我委法律事务。我委牵头印发的《大兴新城地区城市道路及配套供排水设施移交管理办法》已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并完成了备案。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5年通过大兴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4条。
4.支持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开展工作。2025年我委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7件,其中主办35件、会办12件,全部按要求完成办理,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维持我委作出的答复;办理公益诉讼1件,已按要求对垃圾分类相关问题完成整改。
5.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2025年我委结合市、区工作要求,未制定行政检查计划、未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依托北京市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催缴管理系统对停车人未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共处罚235件。按要求规范公示、更新行政执法信息12条。结合市、区相关培训班、研讨班等,组织我委6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了60学时的培训任务。
6.着力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应急工作水平,制定完善燃气、电力、供热、扫雪铲冰等应急预案。落实《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主动治理,落实未诉先办,2025年共受理12345举报2612件,同比下降28.71%。
7.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深入宣传法律及城市管理领域条例,同时以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牵头开展“法律十进”活动10余次。
8.收到大兴区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联合机制工作专班督办函1件,已对反馈的联合检查相关问题完成整改。整理报送了依法办事典型案例《依法推进垃圾分类:以制度之力引领绿色变革》、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申报报告《大兴区轨道交通站点接驳优化升级》。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进一步规范联合检查。我委将结合相关工作要求,对以往组织开展过的联合检查相关活动进行自查自纠,强化内部宣传培训力度,并统筹指导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规范监管要求;同时合理谋划、合规考量部署联合检查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协调规范执法与监管效果的双向提升。
2.做好“九五”普法前期谋划。计划好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探索法治实践活动和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应用,结合城市管理领域实际和特点,多层次、多领域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及行业企业法治观念,浓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使法治宣传教育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发挥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