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1-03-31 14:26 打印 【字体:

  2020年,大兴区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财政局的精心指导下,以积极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财政监管力度,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以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助力财政依法履职,以法治之策固支点

  1.完善制度保障,健全依法理财推进机制。依据《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按年度研究制定《大兴区财政局法治工作计划》、《大兴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工作办法》,将法治相关工作纳入局内科室年终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实现年度目标与总体目标有机结合,阶段性重点工作与全局长期工作的统筹兼顾,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2.坚持依法履职,严格预算资金管理。依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预算资金管理。一方面全面保障重点工程和民生事业发展。持续加大产业投入,促进生物医药基地、国际氢能示范区等产业发展,推动临空经济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落实临空区总规控规。另一方面,牵头起草了《大兴区财政资金追加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明确了从严控制追加预算资金和编制、追加预算务必合理科学的两项原则。及时收回受疫情影响可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将节约的资金用于科学防控疫情、推动高精尖产业结构构建等全区重点项目。

  3.坚持依法检查,强化监督考核。将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预决算公开情况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大兴区绩效管理考评,围绕会计信息质量、财政政策落实、对全区预算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保障财税政策有效执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体育、文化、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成本绩效分析试点工作,初步探索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修订《大兴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基础,进一步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和绩效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以法治之手推亮点

  1.规范财政行政行为,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公开“9+x”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一系列清单,为预算单位、群众、企业提供便利,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开展专项检查。

  2.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认真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定期组织开展有关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及公布工作。安排专人管理规范性文件,凡以局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司法局备案,保证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到100%。对2020年8月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拟修改1件、废止3件、失效1件。规范合同签订行为,会同法律顾问在合同签订前开展事先合法性审查,实现审查全覆盖。

  3.强化网上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开展“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措施,更加注重“互联网+政务”建设,推动行政审批等职权在智慧政务方面更上新台阶。法治部门牵头组织开展职权优化工作,其中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工作已实现全程“一网通办”,严格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工作,审批时限由之前10个工作日,提速到0.5个工作日,审批后的许可证通过快递直接寄送到企业法人手中,真正实现了企业“零跑腿”,切实让企业体验更优质的营商环境。

  (三)助力财政执法效能,以法治规范推递进

  1.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监测,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预算审核和管理,优化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结构和方式。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高监控效能,促进财政资金支出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2.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职权。按照市局要求对执法依据废止或失效、因上位法调整造成原依据无法执行的处罚职权拟予取消,对违法行为在同一条款中设定罚则且违法行为认定依据一致的拟予合并,围绕“完善国家行政体制”的新要求,把不必要的执法事项减下来。在北京市财政局将各区财政行政处罚职权减少至156项的基础上,大兴区财政局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与市级部门对事项名称、要素和流程等进行了衔接确认,进一步完善了财政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3.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0年全年发生行政处罚4件,共开展行政检查110次。同时开展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认真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严格审定把每件信息公开件的处理方案、答复意见,2020年共完成答复4件信息公开答复案件。

  (四)助力学法用法释法,以法治制度促推进

  1.开展定期的法治学习制度。持续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结合会议精神及相关法律的宣讲辅导、抓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6.15禁毒日宣传活动、备战“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活动。

  2.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文艺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承担财政普法责任,坚持上下联动,扎实圆满收官“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疫情防控期间,加大了对《食品卫生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编办《法治与监督》专刊,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学习《预算法》《民法典》,积极向市财政局制作报送“民法典法治动漫微视频”文艺作品,为推动做好新时代财政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助力“七五”普法收官,以法治验收促落实

  2020年5月、9月、10月,大兴区财政局连续对标对表开展了市级、区级的“七五”普法迎检工作。及时向市财政局、区司法局等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提交了五年财政局普法情况自查报告及备查相关材料。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提交大兴区财政局《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总结》,深入推进法治工作建设,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大兴区财政局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作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三是实际工作中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规定不够了解、熟悉,执行中有诸多困惑和不清楚的地方。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大兴区财政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各项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执行《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有关问题。牵头制定本年度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亲自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并进行任务分解。从严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从述德、述廉、述责、述法等方面带头开展年终述职。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财政“放管服”改革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

  二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财政干部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和能力。积极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在运用好原有的普法阵地的基础上广泛运用新闻媒体以及印发普法宣传资料等手段,全面宣传财政金融法律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工作。进一步探索创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管理制度,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发布、备案、清理工作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