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日期:2024-03-28 10:46 打印 【字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时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一年。大兴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到与财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多维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体系健全。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党组成员集中抓、各科室及财政所负责人具体抓的财政法治建设领导机构。设置一名专职法制员,各科室、财政所分别设置一名兼职法制员,具体负责各项法制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是决策明晰。通过建立《大兴区财政局督查机制》,加强对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将任务完成情况与科室绩效考核成绩挂钩,提高决策执行的有效性。利用OA办公平台督查模块进行技术赋能,实现多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强化决策落实责任,提高会议决策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制度完善。制定《大兴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大兴区财政局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重新修订《2023年大兴区财政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底评优直接挂钩。

  四是统筹有力。积极参与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针对开展镇街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推动基层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召开多次座谈会研究推进项目,推动财政法制建设落细落实。

  五是文件严审。严格按照《大兴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大兴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流程》、《大兴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对我局文件制发的公平竞争审核、合法性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审核。

  六是环节优化。严格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执行,做好区级申请非营利级免税资格企业的审核及认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业务办理时效,该项工作已实现全程网上申请、受理、审核,资格认定结果可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中直接获得。

  七是公开规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截至目前,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均进行了满意回复。通过大兴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截至11月底公开政府信息41条。

  (二)重规范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质量。

  区财政局行政处罚职权共156项,行政职权事项18项。A岗人员核定人数2人。截至目前,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为100%;实际纳入检查并实施过的违法行为117件,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100%。检查结果每季度初及时进行公示。全力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截至目前,收到诉讼1件,行政复议1件,经过专业律师审核,确保工作规范。

  2.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大兴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及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工作。研究制定检查方案,全面实行查前公示,依法依规检查,提升会计信息质量。2023年9月起,对部门预算公开的226家单位、决算公开的158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今年首次增加了镇级预决算公开的部门和单位,覆盖面达100%。

  3.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打造贯通执法模式。

  我们探索内外部联合监管模式,内部联合科室监管,明确责任分工,实现精准检查,形成叠加监督效应。外部联合审计监管,进一步探索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形成合力,在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搭建“三共”联动机制,共同提升监督质效。

  4.创新执法模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行政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把握“轻微违法”“初次违法”等认定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对于符合免罚慎罚条件和按期整改且经复查达标的,及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向相关方发送《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广泛运用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纠正轻微违法。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

  (三)强监管彰显财政监督实效

  一是财源规模持续壮大。持续深化“分灶吃饭”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源评估办法》《财源建设工作要点》《企业税收归属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调动属地招商引资积极性。利用驻点招商、基金招商、以商招商等手段,招大引强、强链补链,持续壮大财源规模,提升财源贡献。

  二是政策支持更加精准。制定《医药健康企业生产厂房建设政策实施工作方案》,支持52.3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减少企业承租经营成本,推动重点项目落地。修订《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优化投资决策程序和投后管理机制,激发招商引资活力。

  三是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出台《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财政拨款和非财政拨款,提升资金盘活能力。区镇联动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制定72个定额标准,《路面保洁成本分析》入选市级优秀案例。制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制度,推动22项闲置房屋、土地出租,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兴区财政局推行一揽子政府采购惠企政策,锚定服务目标,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简化供应商资格审查材料,清除隐性门槛和壁垒排斥竞争行为,加快中小企业资金支付进度,缩短支付时限,降低交易成本。今年以来,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项目金额占比超出80%、资金26亿元,持续做好支小助微,促进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四)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号召全区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职业道德规范知识竞赛活动,牵头组织开展“增财智、提财干、展财华”职业技能比武大赛,开展“纪法铭于心.清廉伴兴程”线上线下答题活动。制作《政府采购相关知识解答》《发挥政府采购政策作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禁止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情景剧》3个政府采购法治视频,讲述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及相关注意事项,切实宣传政府采购相关知识。专题开展全区《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宣传,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竞赛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知识竞赛活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由于当前法治工作任务专业性要求较高,内容较为繁重,人员力量不足,针对法治工作的系统性培训较少,有针对性的学习还不够丰富,导致工作调研成果不够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学习改进,加强学习培训,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把学习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议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市委、区委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带头遵法学法用法普法,自觉把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作为从事财政管理行为的根本依据。

  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大兴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大兴区财政局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大兴区财政局普法活动计划表》,夯实主体责任,形成财政系统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严格落实每季度开展一次领导干部会前学法,组织学习了包括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相关决策部署、《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提高了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大兴区财政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及2023年工作中的不足,强化理论素养和法治人才培训,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服务保障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将法治工作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面提升财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三是继续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及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稳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切实防控行政复议应诉风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四是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制定实施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依托财政“青年百课堂”培训平台,加强学法用法培训,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