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和深化法治建设,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依法履行财政职能,不断发挥法治在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为大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谋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所明确的任务稳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财政法治体系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水平:规范落实办公会、党组会会议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聘请律师团队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对合同、政务公开回复、政府采购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出具法务审查意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大兴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大兴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流程》《大兴区财政局公平竞争内部审查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对我局制发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核、合法性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审核,全年完成201件文件审核,无妨碍统一市场及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突出依法治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逐步推进“一码检查”。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提高行政执法检查效能,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工作部署,办公室牵头,用好“综合监管e码查”系统,推进“一码检查”工作。加强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系统培训,把任务落实到执法相关科室,压实责任、稳步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对会计信息质量、政府采购机构和代理记账机构履行检查职权,开展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同时“综合监管e码查”系统、司法局执法检查系统数据逐渐同步。我局行政执法资格A岗人员绑定率100%,并按行政执法检查要求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提升非现场监管效能。通过数据比对、核验自主提交材料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开展检查,提高非现场检查率,切实推进形成“非现场监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监管模式,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不断提升在政府采购等方面的监管效能。未对“无事不扰”清单企业实施现场检查。
三是全面加强财政监督。做好财会监督检查,及时推进审计、巡视、纪检等问题整改。持续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全面压实各镇(街)绩效管理和成本管控的主体责任,在农村基础设施运维养护、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等领域,形成106项定额标准,进一步深化全成本绩效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公车编制管理等。
(四)深化政务公开,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及解读、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依规推进依申请公开100%规范办理,完成6个依申请公开答复;“简单咨询”100%1个工作日答复;推进对外联系电话接听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接诉即办”工作,处理案件18件,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让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协调解决。
(五)坚持依法履职,服务财政工作大局
一是突出依法生财。坚持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实现财力可持续增长的“源头活水”。积极营造大兴区惠企、利企、便企的政府采购市场营商环境,推行“政采贷”政策,为企业提供低利率融资贷款,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在北京市对区级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中,“促进市场竞争指标”获评全市第一,为近年来最优。同时,财政部主管杂志《中国财政》第9期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专版刊登报道。
二是突出依法理财。坚持把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预算绩效管理所作的规定,作为衡量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的重要标尺。梳理区级支出政策,优先保障落实保民生等政策,对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评估,严把项目立项关;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实行百万元以上项目评审全覆盖,严把资金审核关,节约资金1.15亿元,显著提升预算源头管理和成本管控效果。
(六)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普法宣传与党员教育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的重要内容。将党内法规纳入财政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全党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重点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宣传,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党组书记在全局范围内讲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全会提出的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对深化财政领域改革、依法依规提高财政科学管理能力提出具体要求。抓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公平竞争审查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推动党员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二是普法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举办“青年百课堂”,组织全体干部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民法典》等。通过下户调研、宣讲团宣讲、培训等,以“走访服务+送法释法”的方式,对预算单位广泛开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预算绩效管理、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财政惠民政策宣传,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安排财政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及行政应诉能力水平。
三是普法宣传与机关文化结合。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培训、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等,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考法、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组织干部上讲台,围绕预算管理、政府债务、政府购买服务等,讲解核心业务和工作要点,培养更多财政工作的“行家里手”,营造良好学习比武氛围,全面打造“创新、效率、服务、廉政”四型财政干部队伍,不断提升干部思想、能力、作风。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仍需提升,财政法制人才培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制人才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创新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存在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的问题;三是法制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调研还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抓牢抓实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中心大局,有计划、有步骤地部署和督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定期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财政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财政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定期强化学习。发挥领学带头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做到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年初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党员干部学法计划,将依法行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严格按照计划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法治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变。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严格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培训,组织财政干部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和执法考试,继续加大“八五”普法宣传和财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财政惠民政策”等主题,创新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精心组织宣讲、调研等各类财政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行政执法规范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监督检查执法行为。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