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基本遵循,根据市、区两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市交通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稳步推进法治建设水平。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等作为我局各类法治专题培训课程和宣传普法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制发年度法制工作要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会议,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要求。
(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一是畅通监管执法协作。制发《大兴区乡村公路领域 主管部门 综合执法机构 责任主体部门加强管理协同的工作办法(试行)》,建立了2个管理部门,1个执法机构,12个乡镇主体的“2+1+12”的“建管养运”乡村公路管理机制,落实好新赋权的执法职权。搭建综合执法改革的四梁八柱,筑牢履职根基。实现了执法模式的系统性重构和整体性重塑,在综合执法改革中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二是提升执法效能。2023年实现A岗人员关联率、A岗人员参与执法率、违法行为纳入检查率均100%的全满分优秀成绩。大力开展治超工作,卸转载4.1万余吨,比去年同期增长70%;开展“停业整顿”等重拳处罚50笔,较去年同期增加1倍。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及时动态调整执法公示内容,高质量报送“双公示”信息;坚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全过程文字记录,并以影音资料辅助记录;2023年共对85笔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二是细化标准程序。制发《行政执法考评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防范执法隐患工作指南》等系列规则,为一线执法工作提供指导。三是丰富案卷评查形式,全面提升行政案件处理能力。形成案卷自评制度,利用集中评查、案卷自评、案卷抽查和重大案件集中评查等方式,提升了案卷评查的覆盖面和质量,累计评卷314本。
(四)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全面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清单》,2023年12月份正式以“一案四书”(四书指“守法诚信承诺书、责令改正通知书、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制度落实首次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践行“宽严相济”执法理念。二是推进科技执法,全局执法人员配备行政执法移动办案终端。我局通过自主采购的方式完成全部11类291台/部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的采购、验收和调试工作,并将相关设备配备到一线执法相关部门,完成执法人员使用培训。三是践行“说理式执法”。自主设计“码上宣传”包,将40余部基本法和交通运输领域单行法制作成二维码,利用手机“扫一扫”便可阅读法规原文,方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向群众普法。
(五)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将新版证照应用、资格证改革等便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审批事项,提效能,解民忧,清理隐性壁垒,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审批人员和窗口人员培训频率,优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全流程办事效率。三是推进运输行业新版电子证照应用。为进一步促进交通行业要素流通,提升市场主体证件申领、跨省核验等便捷度,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纵深推进,对审批人员和综合窗口、审批人员进行新版电子证照应用培训。
(六)积极开展综合监管。一是构建一体化监管体系。制发《2023年大兴区交通局“6+4”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在创新事前环节监管、推进事中环节监管、完善事后环节监管等四个方面制定出16项具体工作内容。构建以“风险+信用”为基础,“分级分类+协同”为关键、“科技+共治”为驱动的监管体系。二是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各部门深入沟通、密切配合,建立了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确定了部门联络员,为建立切实可行、运行高效的跨部门联合综合监管体系奠定了基础。通过骨干调配、指定专办、角色互补、专案研判等方式,在提升综合性的同时保障专业性,实现了综合执法“1+1>2”的效果。
(七)扎实抓好学法普法,持续推进法治意识形成。一是开展高频次培训,以学促干。围绕《行政处罚法》、新修订的行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高频风险点和疑难案件分析等内容,依托“四个一”的学习机制,即“一月一自学”“一月一评查”“一季度一考试”“一季度一培训”,2023年度组织执法人员自学11次,集中学习7次,执法考试3次,疑难案件专题研讨会12次,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二是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交通普法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法治氛围。设立普法长廊,分别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4个板块,以法史故事作为纽带,强化长廊吸引力,增加受众面;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系列活动,推进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进公共交通场所;积极参与2023年大兴区法治文艺大赛,自主创作诗歌《我和交通执法》;结合交通行业发展、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业内关注的政策,编制成交通运输“以案释法”案例,并通过“大兴交通运输”公众号发布。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创新性不足。在政务服务、行业监管、行政执法等方面,改革创新力度不够,尚未形成一套富有首创精神、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兴交通法治建设经验。
二是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中仍有短板。一线工作人员缺乏处置非常规、疑难案件的处置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距离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2023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法治思想。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学法内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的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习20余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悟全面依法治国,举办“法治培训”20余场,筑牢全体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思想根基,不断提升全局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二)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统筹法治建设。主要负责人对重大问题亲自组织研究、重点工作亲自督导落实,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汇报。局党组成员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推进全局形成重视法治、践行法治、推进法治建设的良性氛围。
(三)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坚持重大决策由法制部门参与,重大事项由法制部门审核。严格履行依法决策,全面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安排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遵循,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建设良好交通行业法治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深度推广,推进交通名片成色更深。着力打造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项目,争创区级示范项目;指导形成综合监管实践做法,力争市区两级报道。多渠道发声,利用市级工作简报、大兴法治等媒介宣传大兴交通法治工作。
二是靶向提升,推进执法素养更加深厚。精心打造“菜单式培训”,结合执法人员诉求开展定制式培训;强化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案卷制作水平。
三是不断探索,推进非现场执法运用。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增加交通运输领域可运用非现场检查的事项和内容,从而提升非现场检查比例,节约执法检查人力成本,提高行政检查发现问题率,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四是精打细磨,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促进“一业一证”工作落实,跨部门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企业办事的便利化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监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建设、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建设科学监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