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民宗办  日期:2022-02-18 17:34 打印 【字体: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指导和支持下,区民宗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民族宗教法治建设。

  民宗办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领域的法治建设,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多次研究、讨论、学习民族宗教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学习宣传贯彻《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等。

  一是加强学习,推动宣传贯彻落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组织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加强理论学习,并专题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北京市宗教事务条例》等,推动宣传贯彻活动有效开展。二是开展培训,强化教育,营造氛围。持续对《宪法》、党内法规开展培训,利用党员活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开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活动,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全区22个镇街,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发放政策法规宣传册20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300余块,进一步向居民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营造依法信教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全力做好少数民族权益维护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有效提高我办依法行政水平。依法依规办理民族成分变更、清真经营许可证,加强少数民族资金的使用管理,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我办的行政职责。

  (四)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我办坚持对重大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全部要通过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在集体讨论研究的基础上作出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形成会议记录完整存档。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还不够牢,在抓工作、作决策上,与法律法规相结合起来思考问题、分析判断还不够,在依法行政上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宣传方式、宣传途径、宣传手段等方面创新不够,形式不够灵活,统筹资源和融媒体资源力度不够,需要下一步进行加强和完善,究其原因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在这项工作中探索创新精神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习依法治国新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原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

  三是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区民宗办“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党组会议事规则》《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公车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找准职责,精准发力,全力推进民宗领域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办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书记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与涉嫌犯罪移送公安的案件必须由法律顾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必须由党组会、主任办公会或者全体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后做出。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定常年法律顾问。建立由民宗科、法律顾问单位组成的法律顾问队伍。每年申请专项经费5万元用于法律顾问费支出。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吸取法律顾问等各方意见。

  三是全面深化推动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民宗办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设立信息公开三级责任人,并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严格落实政务公示公开制度。按时发布《区民宗办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实现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2021年度,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双公示”行政许可信息40余条。

  (四)完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人员依法行政

  一是做好模范带头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落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约谈提醒抓早抓小。2021年度,谈话提醒共计20余人次,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2021年区民宗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五)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做好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知识,学党章党规。根据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等,积极参与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网络学法工作,在线参与北京市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培训班学习,全员学习累计384学时。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借助大兴报、统战公众号、融媒体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在线下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座与“五进”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法治宣传活动、干部职工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并对宗职人员进行法治培训。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理论学习和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继续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是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是营造氛围,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以八五普法规划为依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阵地,向本单位本系统以及相关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贯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创新性,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