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来源:区民宗办  日期:2024-03-28 10:36 打印 【字体:

  2023年,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大兴区民宗办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委、区委区政府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机制

  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部署要求,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推动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扎实推进分管领域法治建设。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确保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依法决策,加强法律服务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确定中迈律师事务所为我办2024年度法律顾问,对日常行政中出现的法律疑问,及时进行电话、网络等沟通,法律顾问从整体工作方案到具体环节全程进行指导,并多次参与组织的集体讨论,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对依法行政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

  (三)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编制了区民宗办“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结合普法活动,推动全办党员干部、各宗教团体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四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组织开展“宪法进机关”“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律和纪律意识,依法行政。

  (四)带头学法,提升行政能力

  落实班子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内容,2023年组织开展会前学法4次。同时,明确要求将法治学习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职工主动学法意识不够强烈。学习深度较浅,对新知识、新问题缺乏必要的钻研精神。二是学法、普法形式不够丰富。信教群众很多为农村老人,普法宣传活动难以开展、效果难以保证。多数宣传方式为发传单、贴标语、挂条幅,宣传内容多以单一的法条和法律解释为主,内容死板生硬,不易理解也不易接受,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把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扛稳扛实,做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谋划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当好法治学习的组织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会会前学法、党组会第一议题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内容学习1次,组织党组(扩大)会会前学法4次;带领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制度化、常态化。当好法治学习的推动者。扎实有效推动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信教群众发放《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手册500余份,切实增强了信教群众法治意识。邀请律师为我区宗教团体教职人员、信众骨干等现场讲解法律知识,宪法日组织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宪法》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信教群众法律意识。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办将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地,确保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站位

  全办上下要进一步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继续增强依法依规做好民族宗教领域工作的全局观,精心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工作举措。

  (二)进一步创新普法形式

  不断拓宽普法渠道,把单向式的灌输过程变为互动式的融合过程。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机关干部、民族人口、信教群众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婚姻家庭、社会治安等难点问题和热点事件开展普法,将普法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三)进一步服务于大局

  根据民族宗教工作自身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切实找准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的契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转变观念,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具体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开创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