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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兴区民宗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紧扣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理念融入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提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效维护了辖区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办针对上一年度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普法宣传形式单一等问题,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围绕统筹引领、主责主业、风险防控三大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统筹引领,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1.完善工作机制,压实法治责任。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全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实现法治建设与民族宗教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带头示范学法,提升干部素养。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内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法13次,建立常态化学法机制,引领党员干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
3.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法治赋能。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培训,组织宗教团体负责人、教职人员和信众骨干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爱国主义教育5次;组织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65名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班;为北京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70余名干部解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全面提升基层队伍和相关企业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治服务工作质效
1.规范行政审批,优化政务服务。持续优化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民族成份变更等政务服务流程,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由主要负责人亲自体验办事流程、查找问题短板,全年共办理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7件、民族成份变更7人次,全程严格遵循法治要求,审批效率较上一年度显著提升。
2.深化精准普法,创新宣传形式。将普法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月、56民族团结跑等各类活动8场,参与跨区域民族交流活动3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法治宣传进宗教场所、进镇街、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实现普法宣传从“单一灌输”向“多元互动”转变。
3.聚焦主责主业,开展专项普法。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培训4期,覆盖200余人,重点提升宗教团体负责人、教职人员和信众骨干法治意识,推动法治理念在宗教界落地生根。
(三)坚持底线思维,筑牢民族宗教领域法治防线
1.畅通沟通渠道,回应群众诉求。班子成员与各层级党员干部、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谈心谈话42人次,召开代表人士座谈会4次,动态掌握思想动态,依托接诉即办机制高效回应群众诉求15件,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2.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依法做好伊斯兰教斋月、开斋节和古尔邦节等重要节点的服务保障工作,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3轮次,全年开展涉宗教场所检查95次,发现并整改问题5个。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创新力度不足
法治宣传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线上普法载体挖掘滞后,趣味性和吸引力不足,难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究其原因,是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把握不足,仍停留在“完成宣传任务”的传统思维,未树立“精准普法、有效普法”的理念。
(二)干部队伍法治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缺乏系统的、专业的政策法规培训,有时会出现把握不准、处理能力不足的情况,对于专业化干部的培养还需进一步提升。究其原因,是干部培训体系还不够完善,缺乏针对实际工作的案例教学、实操演练,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还存有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委法治建设领导职责
1.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族宗教工作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年召开2次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难点堵点。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全年组织集中学习13次,强化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相关要求,对重大决策、重要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内容合法。
4.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行为。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的用人导向,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法治能力。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开展宪法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讲,推动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0余场,推动形成浓厚的民族宗教法治氛围。
(二)主任切实履行政府法治建设主体职责
1.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法治建设提供充足的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公开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行政审批流程等信息。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监管、非法宗教活动处置等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年开展涉宗教场所执法检查95次。
4.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定期对各科室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受理涉民族宗教的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6.完善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培训12次,覆盖300余人次,将普法工作融入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全过程,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健全落实学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持续提升宣传广度。将法治宣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宗教界人士爱国主义教育等,通过政策宣讲、民族文化体验等方式,提升民族宗教知识普及力度,增强群防群治意识。
三是增强普法成效。不断创新法治宣传的方式、内容和载体,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潜移默化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让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使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深入人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